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3-006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2月21日以现场会议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五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五名,董事詹纯新先生、刘权先生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将以本次制订的《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按相关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此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材料审核无异议函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因董事詹纯新先生、刘权先生属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受益人,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因董事詹纯新先生、刘权先生属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受益人,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锁资格、行权或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或解锁;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或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未行权或解锁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锁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或解锁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或解锁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董事詹纯新先生、刘权先生属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受益人,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3-007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2月21日以现场会议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确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以此方式进行激励的相关公司员工,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