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博山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0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博山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博山设立分公司。
2013年2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博山设立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批。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拟设立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1、拟设分支机构名称: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博山分公司
2、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营业场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具体地址由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方能确定)
4、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预应力混凝土输水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制造、销售
5、分支机构负责人:刘长杰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设立分支机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凡在公司住所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应当向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公司设立博山分公司,产能将得到进一步扩大,有利于更好的开拓市场,提高公司产品区域地区的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上述设立分支机构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9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2月20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25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长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6名,独立董事魏从九女士、兰正恩先生、国鹏先生因出差无法参加,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在博山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关于在博山设立分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