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融资
  • A6:专 版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 年度报告及摘要已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持有的“12吴交投(122506)”债券估值调整的公告
  •  
    2013年2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A6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69版:信息披露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 年度报告及摘要已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持有的“12吴交投(122506)”债券估值调整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3-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13-005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3月21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广西北海市银河科技软件园综合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直接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及公司邀请人员;

    (2)截止2013年3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部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人。(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3月15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三、四、五、六、七、八已经公司第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13年2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议案二已经公司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过,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3年2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3年3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3、登记地点: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河科技软件园综合办公楼四楼,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36000

    联系电话:0779-3202636

    传  真:0779-3926916

    联 系 人:卢安军、邓丽芳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单位(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标识,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六、备查文件

    1、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十一次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13-006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7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3年2月27日在广西北海市银河科技软件园综合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唐新林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12年度利润总额为34,542,853.93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093,757.38元,当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24,093,757.38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365,971,670.08 元。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须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基本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所属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和披露信息,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反映了本公司内控制度的基本情况,对公司为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要活动、工作和成效等方面情况作了介绍,就本公司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部控制要素进行了说明,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和措施。在报告期内,现有的内控控制制度比较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现状,内控体系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并且能够发挥较好地控制、防范风险的作用。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13年度,拟继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限为一年,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40万元(不含差旅)。

    该议案尚须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本议案尚须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在公司会计政策明确权益工具投资价值量化标准的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会计政策部分明确披露判断权益工具投资价值“严重”与“非严重”下跌的量化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在公司会计政策明确权益工具投资价值量化标准的条款,相关内容如下:

    原制度第二十九条金融工具第6项金融资产的减值第(2)点: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则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现修订为: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超过其持有成本的30%以上,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时间持续在12个月以上),可以认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应通过权益转回,不得通过损益转回。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3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各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保证控股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3年将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网上税费支付担保业务)的担保。现做如下安排:

    本议案尚须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向长征电气控股子公司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广西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提供办公场所及代收代付水电费用;本公司向长征电气出售相关配套产品,并向长征电气采购变压器开关等产品。预计2013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895万元,其中销售产品、办公场地租赁及水电费用 895万元/年(水电费用由本公司代收代付),采购货物1000万元。

    根据有关要求,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张志浩、陈丽花、梁峰对该议案的审议事前经得认可,并在会议上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交易,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权益的行为。(详见“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内容详见《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二、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13-007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各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保证控股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3年将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网上税费支付担保业务)的担保。现做如下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金额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

    注册地点: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大道;

    法定代表人:徐宏军;

    注册资本:1059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变压器、互感器的制造及修理,电站锅炉、电线电缆及其它输变电设备的批发、零售,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公司持有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90.08% 。2012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74688.75万元,负债总额53441.29万元,净资产21247.46万元,资产负债率71.55%,总收入46687.90万元,利润总额1400.14万元,净利润1087.42万元。

    2、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3月;

    注册地点: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阳旭路6号;

    法定代表人:徐志坚;

    注册资本:101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配电变压器、电力变压器、有载调压变压器、组合式变压器、干式配电变压器、交流低压配电屏、整流变压器、电炉变压器的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产品的开发、货物进出口业务;

    公司持有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90.08%。2012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56706.08万元,负债总额35023.93万元,净资产21682.14万元,资产负债率61.76%。2012年度实现总收入23661.87万元,利润总额1122.77万元,净利润994.04万元。

    3、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9月25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电子路98号;

    法定代表人:叶德斌;

    注册资本:4529.7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自产自销及代理销售电阻器、电位器、应用电路、集成电路、半导体器件、数模转换器、衰减器、电阻网络、电子元件、工业专用设备、模具、零件及材料,电力自动化整机及相关进出口业务;

    公司持有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股权99.34%。2012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24168.23万元,负债总额7989.48 万元,净资产16178.75万元,资产负债率33.06%,总收入14268.62 万元,利润总额2196.87万元,净利润1807.62万元。

    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上述子(孙)公司提供2013年度银行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网上税费支付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将在上述提供担保的具体实施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为满足公司各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保证以上控股子(孙)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控股子(孙)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担保。由于本公司对上述公司拥有绝对优势的控股权,上述公司其资产和财务均受本公司控制,因此无担保风险。

    2、本公司通过江变公司间接持有柳特变公司股份,柳变为本公司的孙公司。

    由于江变科技其他三家参股股东因持股比例较小(合计不超过10%),未按其持有江变科技的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而四川永星电子的其它股东仅占0.66%的股份,也因持股比例较小,未按其持有四川永星电子的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考量,认为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为20203.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0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8703.77万元,对外担保1500万元,未有逾期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六、其他

    本次担保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担保的变化等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13-008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本公司与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气”因发生购买、销售相关产品及提供办公场地租赁、代收代付水电费等交易事项,预计全年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895万元。

    因本公司与长征电气同为受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本公司与长征电气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12年度,本公司与关联方长征电气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89.84万元。

    公司于2013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预计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此项交易不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9,204,846 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20000000037463,住所:贵州省遵义市上海路100号;法定代表人:李勇;企业类型属于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高、中、低压电器元件及成套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的设计、研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气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精密模具、机械加工。矿产品开采、加工、销售(在取得许可或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长征电气近三年经营业绩持续增长,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516,931,492.60元,净资产为1,181,277,844.78元,2012年度长征电气的营业收入为826,083,082.32元,实现净利润为74,851,070.16元。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较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该公司与本公司同为银河天成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规定,本公司与长征电气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向长征电气控股子公司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广西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提供办公场所及代收代付水电费用;本公司向长征电气出售相关配套产品,并向长征电器采购变压器开关等产品。预计2013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895万元,其中销售产品、办公场地租赁及水电费用 895万元/年(水电费用由本公司代收代付),采购货物1000万元。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注:其中水电费由本公司代收后支付给相关水电管理部门。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经双方协商,上述交易产品以市场定价为依据,该定价依据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经双方履行完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尽快与关联方及其下属公司签署产品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和租赁、服务协议。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从目前公司的经营状况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本公司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材料来源;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市场、提高公司销售额。本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的办公场所提高了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在代收代付水电费方面,也有利于公司的园区统一管理。

    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材料在公司第七届董事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前已提交公司独立董事陈丽花、梁峰、张志浩认可,三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就此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交易,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权益的行为。

    本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长征电气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8.16万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银河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13-009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0年、2011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数,自2012年4月26日起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司证券简称由“银河科技”变更为“*ST银河”,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

    二、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5730.571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09.3757万元,2012年末公司净资产86,586.36万元,主营业务正常运营。公司认为,根据《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已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13.2.9条的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三、风险提示

    公司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交易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13-010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2月27日在广西北海市银河科技软件园综合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琛如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通过一系列检查、监督、审核活动,形成下列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和重大经营方针的制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经营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恪尽职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是恰当的。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募集资金,也无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情形。

    4、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监事会已经审阅了2012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其内容和结论没有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对内部控制作了如实阐述,符合本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现状的客观评价。

    5、公司购入、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未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6、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利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12年度利润总额为34,542,853.93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093,757.38元,当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24,093,757.38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365,971,670.08 元。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2012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其内容和结论没有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对内部控制作了如实阐述,符合本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现状的客观评价。

    上述第一至第四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议案一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五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2013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担保的议案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述职报告

    序号议 案赞成

    划√

    反对

    划×

    弃权

    划О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2013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担保的议案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hai Yinhe Hi-tech Industrial Co., Ltd.

    公司注册名称: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hai Yinhe Industry Investment Co., 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公司住所:北海市西藏路银河软件科技园专家创业区1号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生产与销售,电力系统自动化软件及高低压开关设备、变压器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科技产品开发;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商品除外),开展本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对高科技项目投资、管理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变压器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力系统自动化软件设备及高低压开关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科技产品开发,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商品除外),开展本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自有房地产经营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子(孙)公司名称担保金额(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2012年末资产负债率占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83,967.22万元)比例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090.08%71.55%35.73%
    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1500090.08%61.76%17.86%
    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600099.34%33.06%7.15%
    合 计51000--60.74%

    子(孙)公司名称担保金额

    (万元)

    本公司

    持股比例

    2012年末

    资产负债率

    占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83,967.22万元)比例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090.08%71.55%35.73%
    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1500090.08%61.76%17.86%
    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600099.34%33.06%7.15%
    合 计51000--60.74%

    关联交易类别按产品及劳务

    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预计总金额

    (万元)


    2012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

    (万元)

    占同类业务比例
    销售产品变压器等产品长征电气700335.230.49%
    采购产品电气配套产品长征电气1000577.380.83%
    租赁办公场地租赁长征电气3056.25100%
    水电费水电费用代收代付长征电气165(注)120.983.04 %
    合 计1895108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