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2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充分讨论,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目前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子公司上海宸乾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处置的交易总额及其所产生的利润较大,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但由于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为0.03元,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6条相关规定,公司已向上交所申请豁免适用第9.3条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公司将根据后续实际执行情况,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