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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通知公告
    2013-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57版)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麻醉药注射制剂建设项目于2012年正式投入运营,本年度实现效益符合根据该项目进度安排制定的效益计划;

      (2)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因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预计于2013年完工;

      (3)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GMP 改造项目于2012年9月份完成所有剂型的新版GMP认证,本年度实现效益符合根据该项目进度安排制定的效益计划;

      (4)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于2012年下半年正式投入运营,本年度实现效益符合根据该项目进度安排制定的效益计划。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3-014号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为湖北人福康华药用辅料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人福康华药用辅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康华”)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人福康华在赤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办理的人民币肆仟万元(¥40,000,000.00)、期限三年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 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刊登日,公司为人福康华累计提供人民币2,300万元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88,950.00万元;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人福康华(我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在赤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办理的人民币肆仟万元(¥40,000,000.00)、期限三年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人福康华注册资本1961.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人福康华主营业务为空心胶囊生产、销售;自营进出口。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850.66万元,净资产2,686.06万元,2012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3,360.94万元,净利润512.0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人福康华在赤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办理的人民币肆仟万元(¥40,000,000.00)、期限三年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人福康华资信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公司未有与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的事件发生;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8,9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2,235.91 万元的29.43%,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人福康华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3-015号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通知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3年3月7日(周四)上午10:00在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会议室召开二〇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二〇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刊登在2013年2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现将有关会议情况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时间:2013年3月7日(周四)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自2013年3月6日下午15:00起至2013年3月7日下午15:00止。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可以到会参与现场投票表决,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同一次股东大会上的所有议案应采用相同的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3年2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上三项议案均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2月28日。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网络投票时间为:自2013年3月6日下午15:00起至2013年3月7日下午15:00止。

      2、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具体流程见附件1之《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附件2之《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http://www.chinaclear.cn)。

      5、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手续:

      (1)境内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3)办理登记手续;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境内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430075。

      3、登记时间:2013年3月1日至3月6日工作时间,即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记的股东可在会议当天(会议开始前)直接抵达会议现场参与审议表决。

      六、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7-87597232、87173805,传真:027-87597232;

      3、联系人:吴文静、孙静;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时已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服务权限的,可使用证券账户号/网上用户名、密码等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业务,无需再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

      投资者开户时未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服务权限的,若需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业务,必须事先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投资者办理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如下:

      ■

      (一)网上自注册

      注1: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投资者服务’项下‘投资者注册’。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

      (二)现场身份验证

      ■

      注: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2: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的‘投资者登录’,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验证码,验证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4008 058 058

      (北京)010-59378912(业务)

      010-59378937(技术)

      附件3: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至:

      

      

      

      

      单位:(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章程中载明的负责人;

      2、内容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此证明书作为办理事项申请材料附件。

      签发日期:○论六年 月 日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

      ■

      注: 1、股东填写本授权书时,应明确勾选授权类别(“代为”或“全权”)

      2、股东选择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被授权人将按授权股东意志投票;选择全权行使表决权的,被授权人按自己意志投票。投票时,请在“表决情况”选项中打“√”;

      3、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票;

      4、授权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股东签章: 受托人签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募集资金总额55,999.8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51.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6,202.8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麻醉药注射制剂建设项目13,242.7813,242.7813,242.78 13,303.5160.73100.462012年11,938.79

      (注1)

    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武汉九珑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5,007.505,007.505,007.501,751.005,037.9930.49100.612013年(注2)
    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GMP 改造项目8,059.008,059.008,059.00 8,134.3375.33100.932012年317.96

      (注3)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中心建设项目8,042.968,042.968,042.960.038,048.035.07100.062012年465.82

      (注4)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工程研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8,017.008,017.008,017.000.768,048.3731.37100.392011年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6,000.0013,630.6113,630.61 13,630.61-100.00
    合计48,369.2455,999.8555,999.851,751.7956,202.85203.0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详见注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武汉九珑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5,007.505,007.501,751.005,037.99100.612013年(注2)
    合计5,007.505,007.501,751.005,037.99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2011年3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预案》,决议将“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以下简称“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武汉九珑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实施地点由湖北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福医药工业园葛店人福原预留土地变更为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生物城九龙产业基地内。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201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原项目总投资额、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效益分析等内容不变。(该变更事项详见公司2011年3月29日、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因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预计于2013年完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议 案表 决 情 况
    1、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