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临2013-012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2930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周自力于2013年2月28日接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2928号),因其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季文于2013年2月28日接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30330号),因其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向其了解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公司董事会秘书诸雪强于2013年2月28日接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30329号),因其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调查。
公司于2013年1月30日披露了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中国证监会[2012]33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上证公字[2012]4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暂停本次重组进程,不得召开重组相关股东大会,直到公司满足可以恢复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相关条件,且本次重组存在可能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积极配合相关监管机构的调查工作,并将根据调查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