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两会特别报道
  • 4:焦点
  • 5:要闻
  • 6:要闻
  • 7:财经新闻
  • 8:金融货币
  • 9:证券·期货
  • 10:证券·期货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价值
  • A6:研究·数据
  • A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8:上证面对面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在京举行
  • 证监会:
    IPO重启暂无时间表
  • 今年宏观调控主要目标轮廓明晰
  •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社会招聘公告
  • 政协委员聚焦生态文明建设
    环保及城镇化成热点
  • 政协委员高度关注
    金融资产保值增值
  • 本报两会全媒体报道正式启动
  •  
    2013年3月1日   按日期查找
    1版:封面 下一版
     
     
     
       | 1版:封面
    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在京举行
    证监会:
    IPO重启暂无时间表
    今年宏观调控主要目标轮廓明晰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社会招聘公告
    政协委员聚焦生态文明建设
    环保及城镇化成热点
    政协委员高度关注
    金融资产保值增值
    本报两会全媒体报道正式启动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证监会:
    IPO重启暂无时间表
    2013-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在审企业提交自查报告是继续审核的必要条件

      □在审企业自查是督促达到已有规定提出的标准,

      并未新增更严格的披露要求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龚维松

      

      针对IPO是否会于4月重启的问题,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目前IPO重启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这位负责人就发行及退市改革有关问题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按照工作安排,IPO在审企业提交自查报告视作发行审核环节中的一次意见反馈,自查报告未提交视作反馈意见未回复。这意味着,未提交自查报告的拟IPO企业将不能继续进行发行审核流程,完成财务专项核查的自查环节并提交自查报告,是排队企业继续进行发行审核的必要条件。

      IPO在审企业财务专项核查工作自查阶段3月底结束。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中介机构正在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自查过程中,中介机构已就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与证监会发行监管及会计部门进行了沟通,后者就中介机构提出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了公开答复。

      针对部分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核查任务过于繁重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果中介机构确有信心认为此前所做尽职调查已符合此次核查要求,可以不进行重复检查并在自查报告中写明,以减轻部分工作量。(下转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