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拟加强独立性监控
⊙记者 郭一信 ○编辑 龚维松
针对201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注协秘书长陈毓圭昨日表示,今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较大,为此将全面强化事务所整体和注册会计师两个层面的独立性监控。
陈毓圭表示,由于2012年以来不少上市公司都出现经营困难和业绩欠佳状况,使得今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较大,对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和风险管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需要全行业高度警醒并积极有效加以应对。对此,中注协要求事务所从文化、体制、机制、制度等多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
“从近两年的执业质量检查情况来看,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有很大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陈毓圭表示,“主要是部分证券所的质量控制体系依然较为薄弱,证券所仍需进一步健全以质量为导向的文化,推进总分所一体化管理。”
此外,据介绍,目前个别所存在合伙人机制不健全、重要审计程序实施不到位以及关键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不适当等问题,部分高风险业务项目的质量控制还需改进。针对以上问题,中注协要求证券所要重点理顺事务所内部体制机制,推动总分所在人事、财务、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信息等方面真正走向统一。
而针对此次年报审计,中注协表示,将强化年报审计项目的全程监控,将风险导向审计落到实处,特别要严防事务所的业务承接与保持工作出现相关情况了解不透彻、风险评估不到位、审批过程流于形式等情况。事务所要求确保事务所能够有效控制和化解业务项目可能存在的重大审计风险,坚决杜绝出现分所擅自承接高风险业务的现象,并合理确定项目风险等级。
其中,中注协表示,要特别狠抓项目业务委派这个重要风险控制点。“尤其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等项目组关键成员的委派要切实做好业务督导、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及审计报告出具等关键环节的风险管控,”陈毓圭表示,“并确保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独立性,全力避免业务质量控制复核流于形式。”
而在审计的独立性监控方面,陈毓圭要求,事务所要严格遵守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非鉴证服务时的独立性要求,不得在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同时为被审计单位提供内控咨询和自我评价服务。为避免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非鉴证服务时产生独立性问题。
“目前国内事务所都是模仿国际通行惯例,采取由不同法律主体承做的方式加以解决,但仅仅模仿国际惯例是不够的,重要的是要做到实质重于形式,”陈毓圭表示,“比如鉴证和非鉴证这两块业务都由一个合伙人来管,甚至由一批人来做,就与国际惯例的精神实质与要求背道而驰。”
据介绍,下一步中注协将深入推进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综合治理,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年报审计监管约谈机制,进一步发挥年报审计监管工作作用,确保为事务所全面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审计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