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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在中国银河证券以下 77 个城市的 224 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所有投资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廊坊、邢台、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镇江、杭州、嘉兴、绍兴、湖州、金华、台州、温州、衢州、丽水、宁波、合肥、马鞍山、芜湖、黄山、福州、漳州、厦门、南昌、赣州、烟台、济南、淄博、潍坊、青岛、郑州、武汉、襄阳、宜昌、荆门、长沙、娄底、广州、佛山、汕头、湛江、中山、江门、惠州、深圳、珠海、东莞、揭阳、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成都、昆明、西安、兰州、白银、西宁、格尔木、乌鲁木齐、银川、白银、贵阳。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咨询电话:4008-8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2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在以下 51 个城市 116 个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哈尔滨、大连、沈阳、长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青岛、苏州、南京、镇江、常熟、成都、绵阳、内江、宜宾、杭州、嘉兴、宁波、武汉、合肥、娄底、南昌、厦门、昆明、海口、广州、深圳、佛山、汕头、汕尾、潮州、梅州、韶关、茂名、河源、肇庆、东莞、揭阳、清远、四会、阳江、中山、江门、石家庄、济南、福州、西安、南宁、贵阳。
投资者可以拨打安信证券客服电话 4008001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安信证券网站 www.essence.com.cn。
27、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宝证券在以下城市的 9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业务:深圳、上海、武汉、北京、杭州、成都、舟山、福州。
在本基金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nhbstock.com/,进行相关查询。
2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在以下48个主要城市的6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长春、长沙、成都、大连、东莞、佛山、福州、广州、哈尔滨、海口、杭州、合肥、呼和浩特、惠阳、济南、昆明、兰州、绵阳、南昌、南京、南宁、南通、宁波、青岛、山西、上海、绍兴、深圳、沈阳、石家庄、天津、温州、乌鲁木齐、无锡、武汉、西安、厦门、萧山、烟台、延安、宜宾、宜昌、义乌、肇庆、郑州、重庆、珠海。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信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3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通过好买基金销售网点或登录好买基金网www.ehowbuy.com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或访问好买基金网址 www.ehowbuy.com,进行相关查询。
3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的31个主要城市的8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沈阳、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济南、重庆、青岛、郑州、温州、南昌。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565、4008888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1、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在以下地区的 39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青岛、济南、淄博、烟台、滨州、临沂、济宁、潍坊、东营、聊城、德州、威海、日照、菏泽、枣庄、莱芜、泰安、郑州、南阳。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65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www.zxwt.com.cn,进行相关查询。
3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中信证券设在以下城市的 59 家已经运营的证券营业部办理基金相关业务: 北京、长沙、常州、成都、大连、广东、广州、海门、南京、启东、如皋、上海、深圳、石家庄、苏州、太原、天津、武汉、西安、徐州、中山、合肥、惠州、沈阳、唐山、襄樊、无锡、镇江、番禺、芜湖等。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3、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 30 个城市的 52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杭州、临安、桐庐、嘉兴、海宁、嘉善、桐乡、平湖、海盐、湖州、德清、长兴、金华、义乌、东阳、浦江、绍兴、柯桥、诸暨、嵊州、台州、温岭、余姚、温州、乐清、衢州、丽水、宁波、邱隘、溪口、南昌、宜春、赣州、福州和泉州。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65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www.bigsun.com.cn,进行相关查询。
(二)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售,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包括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十三、募集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22日。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募集期,但募集期最多不超过3个月。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时间可以适当调整。
第二部分 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全额缴款、金额认购的方式,场内认购采用全额缴款、份额认购的方式。
一、场外认购
(一)认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1、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元) | 认购费率 |
100万以下 | 0.24% |
100万(含)-300万 | 0.08% |
300万(含)-500万 | 0.02% |
500万(含)以上 | 500元/笔 |
2、除上述特定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元) | 认购费率 |
100万以下 | 0.6% |
100万(含)-300万 | 0.4% |
300万(含)-500万 | 0.2% |
500万(含)以上 | 1000元/笔 |
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内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或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举例说明:
假设某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认购金额10,000元,认购费率为0.6%,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10元,由于募集期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得出:
净认购金额=10,000元/(1+0.6%)=9,940.36元
认购费用=10,000元-9,940.36元=59.64元
认购份额=(9,940.36元+10元)÷1.00元=9,950.36份
(三)场外认购份额以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进行计算。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四)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计入基金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五)本基金场外认购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二、场内认购
(一)认购价格与认购费率
本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发售,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场内认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考本基金的场外认购费率执行。
(二)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认购价格为1.00 元/份。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利息折算的份额=认购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场内认购份额按整数申报,认购金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归入基金财产。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举例说明:
假设某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10,000份本基金,且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假定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10元,若会员单位设定的认购费率为0.6%,则其可得到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1.00×10,000×(1+0.6%)=10,060.00 元
认购费用=1.00×10,000×0.6%=60.00 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10元/1.00元=10份
经确认的认购份额总额=10,000+10=10,010 份
即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10,000 份本基金,需缴纳10,060 元,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者获得本基金为10,010份。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本基金通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进行场内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得超过99,999,000份。
第三部分 场外认购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一)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二)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为其配发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理销售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卡。
(三)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
(四)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须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二、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柜台的开户及认购
1、业务受理时间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办理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
个人投资者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开户与认购手续,须携带下列资料:
(1)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印件或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及其复印件;
(3)填妥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银行借记卡、储蓄卡等;
(5)加盖预留印鉴(私章)的《印鉴卡》一式2份;
(6)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填妥的《基金认/申购和赎回业务申请表》;
(7)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不包括合格境外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开户与认购手续,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已填写好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的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
(4)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的《印鉴卡》一式2份;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印件或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及其复印件;
(6) 前来办理开户申请的机构经办人的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7)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9)办理认购还需提供已填写好的《基金认/申购和赎回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10)办理认购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11)办理认购还需提供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的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在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开户与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材料:
(1)如果通过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托管银行办理有关业务,该托管银行须提供在中国境内的营业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以及托管协议复印件,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以及相关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并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3)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4)前来办理开户申请的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5)预留印鉴卡一式2份;
(6)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印件或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及其复印件;
(7) 已填写好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印鉴;
(8) 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9)办理认购还需提供已填写好的《基金认/申购和赎回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10)办理认购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11)办理认购还需提供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的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投资者在开户及认购前应接受销售适用性风险测试。
4、资金划拨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须将足额的认购资金,自与投资者同一身份的银行帐户,汇入本公司下述指定的直销中心专户,并在所填写票据的汇款用途中注明“投资者姓名及认购的基金名称”。本公司直销中心账户如下:
户名: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专户
账号:100120292902573655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号:102290020294
交换号:022029
户名: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22890588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淮中支行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378
交换号:096657
投资者若因未向上述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及本公司直销中心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电话直销
1、电话直销开户必须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办理,手续及资料同柜台直销,并签订电话委托协议。
2、拨打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根据语音提示进行认购操作。
(三)网上直销
1、开户
拟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须事先成为指定银行网上银行签约用户。持有指定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同时为指定银行网上银行的签约的客户可以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swsmu.com上直接开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投资者在开户及认购前应接受销售适用性风险测试。
2、认购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提出本基金认购申请,详见本公司网站相关公告。
3、风险提示
(1)为确保网络传输的安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对网络资料的传输采用数据加密处理,但本公司无法保证网上信息传输绝对安全、毫无错误或指定网址不被恶意攻击或不存在因电子病毒所导致的故障等等。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须自行承担因网上交易可能导致的任何风险及损失。
(2)本公司有权保留投资者网上交易的相关电子数据以作为投资者交易的证明。
(3)任何通过密码验证后提交的申请都将视为投资者自身行为或投资者合法授权的行为,该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该投资者承担。
(四)注意事项
1、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将面向认购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发售(网上直销不受此限制)。
2、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的指定账户,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无效。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在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三、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开户与认购
1、业务受理时间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办理时间为上午9:00-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但该等业务申请算作下一个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请),到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的网点办理开户。
2、开户及交易程序
(1)到代销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2)填妥《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和《代理申万菱信基金公司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2)开户确认手续
投资者可于T+2 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3)开户同时可办理交易手续,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2)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3) 填妥《代理基金认/申购申请书》。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4)交易确认手续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交易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交易确认手续。投资者须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已认/申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认/申购申万菱信旗下基金,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
(2)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3)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在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5)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的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
(6)个人投资者认购本基金的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7)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认购/申购基金时,认购/申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定期定额业务除外)。
(8)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行本基金的具体事宜,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二)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
1、开户及交易程序
(1)到代销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和《代理申万菱信基金公司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2)开户确认手续
投资者可于T+2 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3)开户同时可办理交易手续,须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2)填妥《基金认/申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4)交易确认手续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交易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交易确认手续。投资者须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2、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本基金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已认/申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认/申购申万菱信旗下基金,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2)一个机构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网点申请认购本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申购资金。
(4)机构投资者认/申购基金申请须在认/申购时间内办理。
(5)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认/申购基金时,认/申购金额必须是1000 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7)中国工商银行代销具体事宜,请以中国工商银行的公告为准。
四、其他代销银行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建设银行等代销银行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为准。
五、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及认购
以下开户及认购程序原则上均适用个人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认购本基金。但具体程序应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或公告为准。
1、开户及认购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期间为证券交易日的9:30-15: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需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须携带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件、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本人资金帐户卡;如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还须提供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填妥的开户申请表等。
(3)投资者在开户的同时可办理本基金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具体程序应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或公告为准。
(2)个人投资者须本人亲自到营业部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二)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及认购
以下开户及认购程序原则上均适用机构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认购本基金。但具体程序应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或公告为准。
1、开户及认购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期间为证券交易日的9:30-15: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帐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5)填写开户合同书。
(2)如果已有资金帐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份原件及复印件;
4)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7)如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还须提供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须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具体程序应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或公告为准,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投资者还可通过当面委托、自助划卡、分析自助、电话委托、网上委托、远程终端、短信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第四部分 场内认购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一)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二)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三)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开户所需的资料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股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场内销售机构的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二、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业务受理时间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办理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二)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参与本基金场内发售的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公布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立证券账户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具体账户开立手续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各开户代理网点的说明。
(2)已经开立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另行开户。
2、开立资金账户
在参与本基金场内发售的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开立资金账户所需提供的资料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3、认购
(1)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计划认购量,在认购前向自己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2)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或磁卡委托等方式在其开立资金账户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申报认购。认购申请可多次申报,认购申请一经申报,不得撤消;
(3)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场内认购本基金所需提交的材料参见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的相关说明。
第五部分 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基金认购份额,归投资者所有,认购资金利息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二、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认购资金将于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3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三、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
第六部分 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5,000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 人,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形成的利息折成基金份额,归基金投资者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第七部分 本基金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40层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电话:86-21-23261188
传真:86-21-23261199
联系人:王菲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86-21-962299
网址:www.swsmu.com
电子邮件:service@swsmu.com
二、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 86-10-66105799
传真: 86-10-66105798
联系人:赵会军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40层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电话:86-21-23261188
传真:86-21-23261199
联系人:浦剑悦、李濮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 86-21-962299
网址:www.swsmu.com
电子邮件:service@swsmu.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联系人:杨菲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传真:86-10-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传真:86-21-54030294
联系人:邓寒冰
客户服务电话:86-21-95523
公司网站:www.sywg.com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刘一宁
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陈铭铭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5)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传真: 025-84544129
联系人:翁俊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400
网址:www.njcb.com.cn
6)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 号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客服电话:021-962999
联系人: 吴海平
传真:021-50105124
网址:www.srcb.com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全国),021-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客服电话:0791-6768763
网址:www.scstock.com
1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资大厦B座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翟璟
传真:027-87618863
客服电话:028-86711410
网址:www.tfzq.com
1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5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联系人:梁宇
传真:010-58568062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1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徐欣
传真:0510-828301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288
网址:www.glsc.com.cn
1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7-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 65581136
传真:0512 65588021
客服电话:0512 33396288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1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焦琳
电话:010-85189120-8023
传真:010-85189120-8017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1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汤素娅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 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 www.jjmmw.com
1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788、10108998
传真:021-68815009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2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传真:0551-2207965
联系人:李蔡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 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2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燕渂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om
2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沈雯斌
联系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2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热线: 400 8888 888
传真:+86 010-66568116
联系人:田薇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余江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地址:www.essence.com.cn
26)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代表法人:陈林
联系人:汪明丽
传真:021-68777723
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2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传真: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传真:+86 755 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95565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30)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3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cs.ecitic.com
32)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研
传真:0571-87696598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二)场内发售机构
本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售,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包括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 010-59378835
传真: 010-5937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86-21-31358666
传真:+86-21-31358600
联系人姓名: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绍信
电话:+86 -21-23238888
传真:+86-21-23238800
联系人姓名:王灵
经办注册会计师姓名:薛竞、王灵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