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3-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2013-002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3月1日,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湖北精九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函》,全文如下:
“我公司湖北精九投资有限公司是深圳凯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我公司通过“天信沐雪巴菲特一号”信托产品于2012年12月3日累计买入新潮实业(股票代码600777)23655101股,并与一致行动人张拾根合计持有新潮实业312988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因上述信托产品的投资顾问江苏沐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警方立案调查,所以该信托产品被迫提前终止清算,通过该信托产品持有的新潮实业23655101股已经于2013年2月21日通过二级市场被全部卖出,每股成交均价4.89元,总盈亏-94500元,本次减持后,一致行动人张拾根尚持有新潮实业7643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2%,我公司将根据天津信托对该信托产品的最终清算结果以及警方的处理结果,依据相关证券法规处理后续事宜。”
本次减持后,湖北精九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张拾根仍持有公司股份7,64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