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3-006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己发行股份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7,500,0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67,50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3月5日。
一、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2,000万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74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0年3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
截至到目前为止,公司总股本为12,000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为6,750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隆基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乔敏、张海燕、张超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合计持有的隆基集团有限公司78.22%的股份。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海燕、张乔敏、刘玉里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3 年3月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67,5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25%。
3、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 |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备注 |
1 | 隆基集团有限公司 | 67,500,000 | 67,500,000 | 56.25 | — |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有隆基机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隆基机械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数据明细表;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