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关事项的说明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3-003
债券代码:126015 债券简称:08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关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有关说明
鉴于近日在有关证券网站上流传一些关于公司土地和项目建设情况的不实报道,经核实,本公司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在普宁市流沙揭神路东侧合法拥有编号为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98号(图一)和普府国用(2011)第特02314号(图二)两块土地,土地用途分别为“仓储、物流、办公、宿舍”用地和商住用地,土地面积分别为319,600平方米和218,870.90平方米。由于普宁当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主要采用“生地( 生地:是指已完成土地使用权批准手续,而未进行或部分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开发和土地平整的土地。)”出让的形式,征地时保留土地原有的生态状况,须由土地使用权受让方进行土地平整后方能投入使用,因此上述两块土地在取得时并未平整,包含部分洼地、溪涌和丘陵坡地等,公司现已完成部分土地平整。上述土地位于普宁市流沙揭神路东侧、普宁大道南,与媒体报道的位置有部分重合,毗邻即将投入使用的厦深铁路普宁火车站,交通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土地的具体位置如下图所示:
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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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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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在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的投入共计723,183,134.50元。其中,公司支付土地出让金580,405,000.00元,并合法取得国有土地证号分别为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84号(图三)和普府国用(2011)第特02314号(图二),面积分别为80,913平方米和218,870.90平方米的两块土地;公司共支付基建款122,893,743.10元,主要用于填土、管网安装、排污供水堤围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以及部分临街商铺建设。另外,根据公司与普宁市政府签署的《关于收购中药材市场的框架协议》和《中药材市场的经营管理权移交合同》,公司还竞得普宁市旧中药材市场的国有房地产,其中,土地使用权入账17,608,780.00元,房屋入账2,275,611.40元。
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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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在中药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土地及固定资产投入合计756,953,344.98元(不包括流动资金)。该项目位于公司共支付336,000,000元购买的两块土地上,公司已合法取得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分别为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98号(图一)和普府国用(2008)第特01727号(图四),面积分别为319,600平方米和146,884.60平方米,合计约700亩,其中该项目规划用地约500亩,分摊计入该项目的土地价款为240,000,000元(尚有后续发展可建设用地约250多亩);该项目的填土、管网安装、排污供水堤围工程、基建工程、装修配套设施、温控设施、冷库设备、仓储设备和运输车辆投入共516,953,344.98元,建筑面积69,900平方米(不包括中药材养护晾晒场),其中仓库42,000 平方米(层高为10.3米, 该层高实际仓储容量可比普通层高仓库提高1~2倍),综合大楼11,500 平方米,宿舍楼16,400 平方米。
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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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在普宁市池尾街道普宁大道(贵政山路段)北侧合法拥有两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普府国用(2011)第特02231号(图五)和普府国用(2011)第特02295号(图六)的土地,面积分别为111,585平方米和15,054.2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该地块原为公司中药饮片三期工程用地,后因项目选址改为安徽亳州,所以改为公司的其它项目预留用地。为购买上述两块土地,公司共支付了3.6亿元,包括土地竞拍成交价款、土地用途性质变更等费用。上述地块在取得时并未平整,包含部分洼地和丘陵坡地等,土地的具体位置如下图所示:
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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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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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它说明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其他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