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3临005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2.1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11月1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670,000 股,发行价格为 6.2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7,094,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914,089.8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180,210.1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11月28日全部到位,并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2]01020254号《验资报告》审验。
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农业银行南昌青云谱支行、九江银行南昌分行、南昌农村商业银行红谷支行、广发银行上海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存放如下:
开户银行 | 账号 | 截至2013年3月1日余额 (万元) | 定期存单 | |
金额(万元) | 期限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 | 14319101040014492 | 5,903.33 | 1,000.00 | 3个月 |
1,000.00 | 6个月 | |||
2,000.00 | 1年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787010100100266388 | 10,785.89 | 800.00 | 3个月 |
2,000.00 | 6个月 | |||
1,000.00 | 1年 | |||
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谷支行 | 106629000000051825 | 2,027.41 | 500.00 | 6个月 |
1,000.00 | 1年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6504105160011012 | 2,975.45 | 3,000.00 | 3个月 |
8,000.00 | 6个月 | |||
合计 | 21,692.08 | 20,300.00 |
根据本次发行相关招股文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拟用募集资金 投资额(万元) |
1 | 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 | 13,954.90 | 13,954.90 |
2 | 半导体照明光源用LED器件产业化项目 | 19,570.24 | 19,570.24 |
3 | 功率型红外监控系统用LED外延材料 、芯片及器件产业化项目 | 21,919.64 | 21,919.64 |
4 |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243.66 | 5,243.66 |
合计 | 60,688.44 | 60,688.44 |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用2.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3月4日9:00;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使用2.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使用2.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联创光电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2、联创光电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3、联创光电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合以上情况,国盛证券认为联创光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国盛证券对本次联创光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3临006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2月27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五届十四次监事会的通知》,并以快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013年3月4日上午8:30,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裴学龙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使用2.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