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上海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3-015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有媒体报道公司将注入石墨烯资产
●公司目前未签署任何与石墨烯资产有关的意向或协议
一、传闻简述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集团”)已经与本公司签署了相关框架协议,承诺将在未来注入旗下的石墨烯业务资产。
公司大股东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2月27日与南江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占本公司总股本8.06%的股份转让给南江集团(详见公司临2013-012号公告)。由于南江集团已涉足石墨烯产业的投资和开发,因此,针对上述报道,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管理层、公司大股东进行了核查。
二、澄清声明
(一)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未与南江集团签署过任何与石墨烯资产有关的意向或协议;
(二)经公司书面函证公司大股东兴盛集团,该公司回函明确表示,兴盛集团目前确在与南江集团商谈在石墨烯产业领域合作的事宜,该谈判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三)经本公司征询了解,南江集团目前所投资的石墨烯资产主要处于初步投产和研发阶段,未来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公司在2012年度报告中披露将依托大股东资源,在新材料、白酒和金融领域逐步实施转型。经征询大股东表示,除宋河股份酒业外,目前在包括石墨烯在内的新材料、金融领域没有资产注入计划。
(五)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