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签署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3年3月8日起,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将代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
一、 代理基金
基金简称 | 基金代码 |
国投瑞银融华债券 | 前端收费121001 后端收费128001 |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混合 | 前端收费121002 后端收费128002 |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 | 121003(无后端收费) |
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 | 前端收费121005后端收费128005 |
国投瑞银稳健增长混合 | 前端收费121006后端收费128006 |
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 | 前端收费121008后端收费128008 |
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 | 121009(无后端收费) |
国投瑞银货币 | A 级份额121011(无后端收费),B 级份额128011(无后端收费) |
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 | A类份额 121012 B类份额128012 C类份额128112 |
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 | 121010(无后端收费) |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 | A类份额121013(无后端收费) B类份额128013(无后端收费) |
二、对于同时具有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业务的基金,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仅代理基金前端收费业务,后端收费业务暂未开通。
三、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同时开办国投瑞银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包括: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国投瑞银景气行业混合、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国投瑞银稳健增长混合、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国投瑞银货币、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国投瑞银瑞源保本、国投瑞银纯债债券。
四、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同时开办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以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为准。
对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除国投瑞银货币B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含申购手续费)外,其他基金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
五、除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国投瑞银货币、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外,上述基金将同时参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非现场方式申购费率优惠活动(适用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业务内容以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相关规定为准。
六、咨询方式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客服电话:0571-88920897
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网站:www.ijijin.cn
3、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
4、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相关网站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6日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3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封闭A | |
场内简称 | 双债A | |
基金主代码 | 161216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3月29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3年2月28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1.076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31,111,853.92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15,555,926.96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2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3年度的第3次分红 |
注:
1、本基金包括A、C两类份额。首次募集期仅发售A类基金份额,该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内封闭运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封闭期结束转为开放式后,投资人可以选择申购A类或C类基金份额。
2、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5元(含),则基金在次月1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50%。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3年3月12日 | |
除息日 | 2013年3月13日(场内) | 2013年3月12日(场外)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3年3月13日(场内) | 2013年3月14日(场外)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详见本公告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分红手续费由基金资产承担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3月12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目前处于3 年封闭期,投资人不能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基金份额。
(3)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内,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
(4)本公告发布之日(2013年3月6日)上午本基金在深交所停牌一小时。
(5)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
③向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查询。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通支付宝基金专户直销
网上交易和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方便投资者通过直销网上交易方式投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基金,本公司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支付宝")合作,自2013年3月6日起开通支付宝基金投资人支付宝基金专户的基金直销网上交易业务。开立支付宝基金专户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账户开户及本公司旗下的基金交易、查询等业务,并享受直销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
已经开立支付宝基金专户的个人投资者。目前,可开立支付宝基金专户的银行卡种类为农业银行和光大银行借记卡。支付宝基金专户支持的银行卡种类、开通流程及变动情况以支付宝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留意。
二、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直销网上交易方式的基金。
三、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开户、认购、申购、定期投资、赎回、转换、撤单、修改分红方式等业务。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四、直销网上交易申购业务优惠费率
本公司对使用支付宝基金专户进行基金直销网上申购交易并支付的个人投资者给予优惠申购费率,优惠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直销网上交易申购业务且申购费率不为零的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
优惠申购费率为基金最新公告中披露的原申购费率的40%,按此标准计算的优惠申购费率如果低于或等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执行该基金原申购费率。使用支付宝基金专户在国投瑞银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立直销交易账户,在此交易账户下进行定期定投业务的申购费、转换业务中的申购费补差,亦享受上述优惠申购费率。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公告有关基金直销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国投瑞银睿e通)网址为https://trade.ubssdic.com。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开通网上交易业务详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了解,投资者也可拨打国投瑞银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免长途费)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开通支付宝基金专户详情可登录支付宝公司网站:www.alipay.com,投资者也可拨打支付宝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571-88156688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