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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3—临017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2月27日书面通知各位董事,2013年3月5日上午10:00分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11张,实际收回表决票11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与北京建龙重工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拓展各自的业务领域,充分发挥双方在市场、资金、技术、人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各自的发展战略,双方将在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下,确定合作方式,建立合作平台,展开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并逐步加强和深化双方合作的领域,实现强强联合、共同发展。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还约定:

      1、本协议所涉的所有合作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体合作事宜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履行各自必要审议程序后生效,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建龙重工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5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3—临018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2月27日书面通知各位董事,2013年3月5日上午10:00分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3张,实际收回表决票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与北京建龙重工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拓展各自的业务领域,充分发挥双方在市场、资金、技术、人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各自的发展战略,双方将在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下,确定合作方式,建立合作平台,展开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并逐步加强和深化双方合作的领域,实现强强联合、共同发展。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还约定:

      1、本协议所涉的所有合作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体合作事宜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履行各自必要审议程序后生效,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建龙重工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3月5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3—临019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建龙重工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框架协议所涉的所有合作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体合作事宜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履行各自必要审议程序后生效。

      一、 框架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热电”)

      乙方: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集团”)

      乙方企业简介:建龙集团是一家集资源、钢铁、船运、机电于一体的特大型民营企业集团。集团控股企业现有总资产726亿元,营业收入677亿,集团员工4.5万人。建龙集团经营的产业涵盖多种资源勘探、开采、选矿、冶炼、加工、机电产品制造等完整产业链条,目前拥有1800万吨矿石(铁、铜、钼、钒、煤、磷矿等)开采和选矿能力,1500万吨粗钢冶炼和轧材能力、350万载重吨造船能力、220万载重吨远洋运输能力、1500万千瓦防爆电机和风力电机制造能力、5万吨阴极铜和6000吨钴的冶炼能力(目前国内最大),以及1.5万吨五氧化二钒的冶炼能力、30万吨煤化工等。2012年,建龙集团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149位,中国制造业企业排名第69位。

      二、 框架协议概述

      为了整合双方资源,促进双方合作的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双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在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拓展各自的业务领域,充分发挥双方在市场、资金、技术、人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各自的发展战略,双方将在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下,确定合作方式,建立合作平台,展开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并逐步加强和深化双方合作的领域,实现强强联合、共同发展,例如:

      1、进一步加深双方的合作,共同开发电站工程总包及维护、节能减排、天然气市场,以提高双方的市场竞争力。

      2、通过股权合作,巩固双方战略合作关系,整合上下游价值链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三、框架协议合作内容

      双方拟在实现上述原则下开展如下合作:

      1、双方共同在在石河子成立合资公司,由建龙集团下属子公司川锅公司持60%股份,天富热电持40%股份,开展电站工程总包及维护业务。在上述领域,甲方承诺在同等条件下(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价格、工期等条件),均应优先考虑与合资公司开展合作。双方共同努力,利用各自优势将合资公司打造成新疆建设兵团电站工程总包及维护龙头企业。

      2、甲方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对新疆富鑫能源实施股权调整,乙方同意承接新疆富鑫能源现有股东部分股权。新疆富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富鑫能源与我公司无关联关系。同时,乙方将充分发挥其在新疆当地政府影响力,与甲方共同努力,获取煤炭资源,解决发展僵局。

      3、在天然气项目方面,双方将共同对天然气产业链进行规划,利用乙方及乙方参股企业在技术、产品开发、市场开发方面的优势协助甲方加快现有天然气资源的开发;

      4、在节能减排方面,乙方将利用其电力节能技术、合同能源管理方面优势协助甲方对现有水电、火电等项目进行营运能力提升,从而提高甲方相关资产的盈利能力;

      5、在股权合作方面,为确保甲方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乙方及乙方现有战略合作伙伴将积极参与协助甲方通过资本市场加快融资进度。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所涉的所有合作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体合作事宜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上述合作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履行各自必要审议程序后生效。

      上述框架协议合作内容具体实施时将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及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此框架协议仍然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