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场外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公告
调整场外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公告
2013-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现决定2013年3月8日起调整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人办理浙商沪深300份额场内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投资人通过代销渠道和本公司网上直销中心办理浙商沪深300份额场外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本公司柜台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人参与浙商沪深300份额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投资人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021-603590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