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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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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3-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履行了勤勉尽职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及合作协议》中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种风险。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3年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甘投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

    (三)债券期限:7年期,从第五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第五、第六和第七个计息年度末每年分别偿还债券发行总额的30%、30%和40%。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5.40%(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00%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五)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1、投资者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2、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记载。

    (六)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承销团公开发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之间采取双向回拨机制,即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承销团公开发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情况进行回拨调整。

    1、承销团公开发行部分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预设发行规模不低于7亿元。

    2、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采取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的方式,预设发行规模不超过1亿元。

    (七)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从第五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第五、第六和第七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债券发行总额的30%、30%和40%。每年还本时,本金按照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年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位的金额忽略不计),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八)债券担保: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九)流动性支持: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对本期债券付息和本金兑付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时,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及规章制度允许的情形下,在每次付息和本金兑付首日前5个工作日给予公司不超过本期债券本息偿还金额的流动性支持贷款(具体金额依据每次付息和本金兑付的偿债资金缺口为准),该流动性支持贷款仅用于为本期债券偿付本息,以解决公司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困难。

    (十)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级。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甘肃国投、公司:指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的2013年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指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指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组织。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签订的《2013年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债券发行签订的《2013年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债券托管机构、证券登记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回拨机制: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市场情况对承销团公开发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数量进行回拨调整。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北京市商业银行法定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2〕3773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贾子俊

    联系人:史光磊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甘肃信托大厦8层

    联系电话: 0931-8733430

    传真:0931-8733430

    邮政编码:73003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孙守用、简光友、李世涛、陈杰、杨阳、陈文兵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7楼

    联系电话:0755-82912907

    传真:0755-82912907

    邮政编码:518048

    (二)分销商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张协、郭冰洁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联系电话:0512-62938677、62938091

    传真:0512-62938670

    邮政编码:215028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吉爱玲、李加生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

    联系电话:010-85127601、85127685

    传真:010-85127929

    邮政编码:100005

    3、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法定代表人:吴涛

    联系人:熊心纯、倪学曦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联系电话:010-59366100、59366102

    传真:010-59366108

    邮政编码:100088

    三、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李杨、田鹏

    联系电话:010-88170735、88170738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2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3 楼

    法定代表人:王迪彬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68870059

    邮政编码:200120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法定代表人:张育军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2819

    邮编:200120

    五、审计机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

    联系人:李积庆、张颖莉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52号世纪广场C座18层

    联系电话:0931-8441705

    传真:0931-8441705

    邮政编码:730030

    六、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01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联系人:陈易安、苏莉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01

    联系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邮政编码:100125

    七、发行人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4层

    负责人:高树

    联系人:李亚轩、吴波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4楼

    联系电话:0755-83025536、83025854

    传真:0755-83025068

    邮政编码:518048

    八、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一只船北街至诚首府大厦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李鑫

    联系人:贾锦江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甘南路122号

    联系电话:0931-8771823

    传真:0931-8771877

    邮政编码:73000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3年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甘投债”)。

    三、发行总额:8亿元。

    四、债券期限:7年,从第五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第五、第六和第七个计息年度末每年分别偿还债券发行总额的30%、30%和40%。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40%(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00%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1、投资者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2、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记载。

    八、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承销团公开发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之间采取双向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承销团公开发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情况进行回拨调整。

    1、承销团公开发行部分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预设发行规模不低于7亿元。

    2、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采取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的方式,预设发行规模不超过1亿元。

    九、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3年3月6日。

    十、发行期限: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3年3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3年3月8日。

    十一、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3月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计息期限:自2013年3月6日起至2020年3月5日止。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从第五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第五、第六和第七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债券发行总额的30%、30%和40%。每年还本时,本金按照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年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位的金额忽略不计),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十四、付息日: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五、兑付日:2018年至2020年的3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兑付。

    十七、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八、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九、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债券担保: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二十一、流动性支持: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对本期债券付息和本金兑付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时,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及规章制度允许的情形下,在每次付息和本金兑付首日前5个工作日给予公司不超过本期债券本息偿还金额的流动性支持贷款(具体金额依据每次付息和本金兑付的偿债资金缺口为准),该流动性支持贷款仅用于为本期债券偿付本息,以解决公司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困难。

    二十二、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级。

    二十三、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安排本期债券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利息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的债券采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一级托管体制,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办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办法如下:

    认购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凡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需与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联系,机构投资者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的具体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被视为同意接受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权代理人和监管银行与发行人签署的《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及合作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四、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七、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承继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本期债券存续期为7年,每年付息一次。从第五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第五、第六和第七个计息年度末每年分别偿还本金2.4亿元、2.4亿元和3.2亿元。本息兑付办法具体如下: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利息一次,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条款,即自2018年至2020年逐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30%、30%、40%的比例提前偿还本期债券本金。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名称: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贾子俊

    注册资本:100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承担全省工业发展投融资主体的角色,从事授权范围内的投资、融资业务,并对投融资金进行管理,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发行人是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甘肃省国资委”)为支持国有经济战略布局调整,促进甘肃省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而设立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主要职能是为甘肃省工业企业发展,特别是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资金筹措、投资以及管理。目前投资领域主要涉及有色金属、电力、农业、金融等行业,并在这些领域处于区域垄断或主导性地位。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121,890.46万元,总负债10,297,474.32万元,所有者权益5,824,416.15万元。201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90,700.00万元,净利润409,919.05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45,807.17万元。

    二、历史沿革

    发行人的前身是甘肃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系2007年11月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甘肃省国资委持有其100%的股权。2009年3月,根据甘肃省国资委《关于将甘肃省国有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甘国资产权〔2009〕324号)的规定,甘肃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5月,根据甘肃省政府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省属企业国有股权划转问题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80号)和甘肃省国资委《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将部分省属企业国有股权划转至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甘国资产权〔2009〕135号)的规定,甘肃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金川集团有限公司69.57%的股权、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6.63%的股权、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76.26%的股权,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100%的股权、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和甘肃省工业交通投资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发行人持有。同时,根据甘肃省国资委《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甘国资规划〔2009〕169号)的规定,发行人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注册资本增至100亿元,并于2009年7月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三、股东情况

    甘肃省国资委是发行人唯一的股东,持有发行人100%的股权。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依照公司章程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并且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机构编制、岗位设置、人员管理办法》、《关于子公司管理的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具体如下:

    1、关于出资人

    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甘肃省国资委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10)修改、批准公司章程;

    (11)审核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

    (12)审核批准公司年度借款总额、对外投资、资产用于融资抵押额度及其他担保事项方案;

    (13)对公司进行经营业绩考核,以省政府确定的投融资目标及公司对股权或资产划转省属企业的服务效能为主要依据,建立健全风险控制、监督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经营责任;

    (1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出资人权利。

    2、关于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甘肃省国资委负责。董事会成员为9人,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时方可举行。每一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制订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根据出资人批准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能和隶属关系;

    (8)按有关程序,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中层经营管理人员;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出资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3、关于监事会

    监事会成员为5人,采取外派和内设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为2人。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由省政府选派;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6)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关于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拟订需提交董事会决策的投资方案;

    (7)根据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大额款项的调度和财务支出款项进行审批;

    (8)受董事长委托,代表公司对外洽谈、处理业务、签署合同和协议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9)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中层经营管理人员;

    (10)召集、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11)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2)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组织结构

    发行人本着“精简、实用、透明和制衡”的原则,设立了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投资管理一部、投资管理二部、风险控制部(审计部)等5个职能部门。公司各职能部门间分工明确且保持着良好的协作关系。

    五、发行人与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全资子公司6家,控股子公司3家,公司全资及控股子企业情况见下表:

    发行人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一览表(2010年5月经中国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银监复【2010】218号)甘肃信托注册资本由31,819.05万元增至101,819.05万元,甘肃国投出资比例为92.58%;2011年金川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国投出资变为58.55%;2011年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新一轮增资扩股,甘肃国投出资变为48.06%。)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

    发行人的业务领域涉及有色金属、电力、农业、金融、铁路、装备制造等行业,目前主要的经营业务为有色金属、电力、农业、金融等。

    (一)有色金属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1、我国有色金属行业的现状

    有色金属是对除铁、铬、锰及铁基合金之外所有金属的总称,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材料,航空、航天、汽车、机械制造、电力、通讯、建筑、家电等行业均以有色金属材料为生产基础。随着现代工业、农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有色金属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成为重要的战略物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受益于工业化进程及经济持续增长,我国有色金属产业发展迅速,在技术进步、改善品种质量、淘汰落后产能、开发利用境外资源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并成为全球最大的有色金属生产和消费地。国家先后兴建了一大批有色金属矿山、冶炼和加工企业,组建了地质、设计、勘察、施工等建设单位和科研、教育、环保、信息等技术支持单位,并成立了与之配套的物资供销和进出口贸易企业,形成了一个布局比较合理、体系比较完整的产业链。

    从产量来看,过去6年,我国十种常用有色金属(铜、铝、铅、锌、镍、锡、锑、汞、镁、钛)产量年复合增长12.39%,其中精炼铜、原铝、铅、锌分别增长11.64%、14.08%、11.19%和10.61%。2011年,十种有色金属产量为3,438万吨,其中精炼铜520万吨、原铝1,806万吨、铅465万吨、锌522万吨、镍18.5万吨、锡15.6万吨、锑19万吨、镁66.1万吨、海绵钛6万吨。

    2005年-2011年我国有色金属工业产量及贸易情况

    数据来源: 2005年至2009年来自Wind资讯,2010和2011年来自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的2010年、2011年有色金属运行情况

    从需求方面来看,由于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国有色金属产品的需求旺盛。2006年以来,我国有色金属工业进出口贸易逆差额持续扩大,从2006年的174.66亿美元扩大至2011年的744.00亿美元,六年间累计逆差额达2,744.34亿美元。

    2009年-2011年主要有色金属价格走势图

    数据来源:来自Wind资讯;铜、铝、铅、锌采用左边坐标轴,锡、镍采用右边坐标轴

    从价格走势来看,随着我国经济刺激计划的实施以及世界经济的发展,2009年年初至2011年年初铜、铝、铅、锌、锡、镍等有色金属价格逐渐回升,其中,铜、铝、铅、锌、锡、镍平均价分别由2009年1月份的28,909.00元/吨、12,141.00元/吨、12,347.00元/吨、11,083.00元/吨、99,250.00元/吨、89,700.00元/吨升至2011年2月份的73,272.00元/吨、16,749.00元/吨、17,313.00元/吨、18,857.00元/吨、196,800.00元/吨、215,267.00元/吨。2011年以来,受全球经济增速明显放缓等因素影响,主要有色金属价格呈现回落态势,铜、铝、铅、锌、锡、镍平均价2011年12月分别回落至56,232.00元/吨、16,079.00元/吨、15,377.00元/吨、15,011.00元/吨、161,250.00元/吨、128,420.00元/吨,但较2009年初仍有较大幅度的回升。

    2、我国有色金属行业的发展趋势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国务院2010年4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该文指出国家将通过严格市场准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强财政资金引导以及支持企业升级改造等措施,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这将促使规模小、技术落后、高污染的企业退出市场或者被领先的企业并购,具有资源优势和龙头地位的企业得到进一步发展,从而提高我国有色金属行业的整体水平。

    此外,由于我国正处在重工业化和城市化阶段,对有色金属的需求日益增长。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预计,2015年我国四种基本金属表观消费量将达到4,380万吨,其中铜830万吨、铝2,400万吨、铅500万吨、锌650万吨,这为有色金属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3、甘肃省有色金属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甘肃是我国矿产资源大省之一,境内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储量高度集中,矿石品位高,共伴生有益组成分多,综合利用价值高。截至2010年底,甘肃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79种(含亚矿种,下同),其中,已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111种,列入《甘肃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固体矿产95种、矿产地1184处(含共伴生矿产,下同),其中固体燃料矿产地234处,黑色金属矿产地119处,有色金属矿产地253处,贵重金属矿产地273处,稀有稀土分散元素矿产地34处,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地75处,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地42处,建材及其它非金属矿产地154处;勘查程度勘探阶段259个、详查阶段291个、普查阶段634个。

    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甘肃省加大了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力度。十种常用有色金属工业产品产量由2005年的117.93万吨增长至2011年的219.23万吨,其中铝117.41万吨、镍12.70万吨、铜62.54万吨、铅1.91万吨、锌24.42万吨。与此同时,甘肃省有色金属工业增加值也实现了快速增长,2011年有色金属工业增加值达到214.6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67.70亿元。

    此外,随着国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工作的推进,甘肃省政府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技术改造、企业重组为重点,积极扶持金川集团、白银有色金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骨干企业推动甘肃省有色金属行业的矿业整顿和并购重组,实现规模化、集团化,促进甘肃省有色金属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

    根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到2015年末,甘肃省十种有色金属生产能力要达到600万吨,形成80万吨铝加工材、50万吨镍铜合金和300万吨不锈钢深加工能力。为此,甘肃省将加快发展冶金有色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冶金有色金属基地:支持支持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川集团、白银有色金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连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铝业公司西北铝加工分公司、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骨干企业加快扩能改造和技术升级,实施节能减排工程;依托金川集团镍和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冶炼、轧制生产线优势,开展上下游协调合作,建设西部最大的不锈钢生产基地;发展新能源综合利用的高载能产业,推进电冶加一体化发展;抓住东部产业转移的机遇,依托骨干企业,大力发展镍铜钴等有色金属下游精深加工产品;加快铝冶炼和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淘汰落后产能。

    (二)电力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1、我国电力行业的现状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是国民经济的第一基础产业,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不断扩大,电力需求的扩大又推动了整个电力生产的发展,目前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电力生产和消费国。

    2005年-2011年全国发电能力及全社会用电量

    数据来源:中电联发布的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

    2011年全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6,928亿千瓦时,过去6年间年复合增长11.30%。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1,015亿千瓦时;第二产业35,185亿千瓦时;第三产业5,082亿千瓦时;城乡居民生活5,646亿千瓦时。工业用电量34,633亿千瓦时,其中,轻、重工业用电量分别为5,830亿千瓦时和28,803亿千瓦时。

    用电量的持续增长,加速了我国对电力的投资力度,促进了电力生产的发展。2007年至2011年全国电力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3,258亿元,其中2011年全国电力工程建设完成投资7,393亿元。截至2011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设备容量达到105,576万千瓦,过去6年间年复合增长12.95%,其中水电23,051万千瓦(含抽水蓄能1,836万千瓦),火电76,546万千瓦(含煤电70,667万千瓦、常规气电3,265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214万千瓦。2011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达47,217.00亿千瓦时,过去6年间年复合增长11.37%。截至2011年底,全国电网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公用变设备容量分别为48.03万千米、21.99亿千伏安,过去6年间分别年复合增长11.36%和16.78%。

    2、我国电力行业的发展趋势

    虽然我国电网规模居已居世界第一位,发电装机规模连续16年居世界第二位,但人均用电水平尚未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仅为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20%。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测,“十二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量将年均增长7.5~9.5%,2015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5.99~6.57万亿千瓦时,2020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7.85~8.56万亿千瓦时;最大负荷年均增长8.6~10.6%,2015年达到9.94~10.90亿千瓦,2020年达到最大负荷达到13.17~14.36亿千瓦。因此,旺盛的电力需求,将给电力行业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此外,2011年1月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指出,“十二五”期间能源发展将以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为指导思想,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会议同时指出,通过“上大压小”、热电联产等措施,实现火电优化发展;在保护生态和做好移民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研发更为安全高效的核电技术;积极发展风电;稳步发展太阳能;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组织重大能源科技攻关,依托国家重大工程,推进能源重大装备自主化。因此,电力行业将面临着进一步的技术升级机会以提高能源利用水平,同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大力发展,将进一步增强电力行业的绿色发展能力,改善我国的电力能源结构。

    3、甘肃省电力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受益于电网的快速发展和电力外送大通道的形成,甘肃省电力能源工业保持持续较快发展,装机容量大幅提高,组成结构更加合理,电源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截至2011年底,甘肃省装机容量2,745.08万千瓦,同比增长27.60%。其中,风电装机555.46万千瓦,同比增长294.30%,在全省电力结构中占比为20.23%;火电装机1,523.80万千瓦,同比增长9.72%;水电装机654.72万千瓦,同比增长8.26%。截至2011年底,甘肃省发电量1,066.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47%。此外,随着国家节能减排力度的加大,催生了风能、电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按照甘肃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河西风电走廊,再造西部陆上三峡”的战略设想,甘肃省全面启动了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2010年末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一期工程基本完成,2011年甘肃全网风电发电量累计7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4%,2012年酒泉风电基地二期首批300万千瓦工程建设全面启动。

    “十二五”期间,甘肃省将依托资源和产业优势,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核能及核燃料、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加快适应新能源发展的调峰电源和输配电网建设,建成全国重要的千万千瓦级风电示范基地和大型太阳能发电示范基地;加快建设酒泉风电二期工程,抓好武威、金昌、张掖、白银等光伏发电和风电项目建设;抓好河西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积极推进核能资源的商业开发利用,加快建设核燃料生产基地和乏燃料后处理基地,开展兰州低温供热堆项目前期工作,搞好核电项目论证,推进核电建设;抓好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和沼气发电等试点项目建设;争取2015年甘肃省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7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00万千瓦以上,新能源装机占甘肃省电力装机比重达到36%。

    (三)农业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1、我国农业行业的现状

    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农业既是国民经济其它部门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又是人类的食品之源、生存之本,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因此,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和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框架体系,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极大的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发展。

    2005年-2011年国家财政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及全国粮食产量

    数据来源:2005-2010年来自Wind资讯,2011年来自财政部发布的2011年公共财政收支情况

    近年来,国家财政用于农林水事务的支出持续增长,由2005年的1,607.47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9,890.00亿元。随着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2011年全年粮食种植面积11,057万公顷,比上年增加70万公顷;全年粮食产量57,121万吨,比上年增加2,473万吨,增产4.5%;年棉花产量660万吨,比上年增产10.7%;全年肉类总产量7,957万吨,比上年增长0.4%;全年水产品产量5,600万吨,比上年增长4.2%;全年木材产量7,272万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0.1%;全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81万公顷,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21万公顷。

    此外,农业生产条件也得到了明显改善。2010年,农用机械总动力92,780.50万千瓦,比2005年增加24,382.70万千瓦;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60,348.00千公顷,比2005年增加5,319.10千公顷;化肥施用量为5,561.70万吨,比2005年增加795.50万吨;农村用电量6,632.30亿千瓦时,比2005年增加2,256.60亿千瓦时;乡村办水电站装机容量达到5,924.00万千瓦,比2005增加4,824.80万千瓦;水库库容量达到7,162亿立方米,比2005年增加1,538亿立方米;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52.28%,比2005年提高16.38个百分点。

    2、我国农业行业的发展趋势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十二五”期间我国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1)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机农艺融合,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左右;(2)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3)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加快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配套改造,在水土资源丰富地区适时新建一批灌区,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完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4)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和品质,广泛开展高产创建活动,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亿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亿吨以上。

    3、甘肃省农业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过去六年间,甘肃省紧紧围绕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这一中心任务,认真贯彻中央和甘肃省政府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甘肃全省农业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

    首先,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主要农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升。2011年甘肃省粮食总产量1014.6万吨,连续8年增产,比2005年增加177.71万吨;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83.37万公顷,比2005年增加24.65万公顷;全年肉类总产量88.46万吨,比2005年增加2.51万吨。

    其次,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迅速,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过去6年间,甘肃省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形成了以定西为主的马铃薯种薯及商品薯生产基地,河西走廊杂交玉米、瓜菜制种基地,河西走廊及沿黄灌区、泾河流域、渭河流域、徽成盆地五大蔬菜优势产区,定西、陇南为主的中药材生产基地,平凉、庆阳、天水、陇南为主的苹果生产基地;草食畜牧业迅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程度大幅提高。2010年底,甘肃省特色优势作物种植面积达2,700万亩,比2005年增加470万亩。已初步形成1,000万亩马铃薯、580万亩蔬菜、250万亩中药材、140万亩玉米制种、430万亩苹果和110万亩酿酒原料的种植规模;49个牛羊产业大县,肉牛存栏354万头、肉羊存栏1,602万只,草食畜增加值占甘肃省农业增加值的比重稳步提高;甘肃省拥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736家,农产品加工率达到34%,农民专业合作社4,800个,带动农户47.59万户,辐射带动农户的能力显著增强。

    十二五期间,甘肃省将继续抓好马铃薯脱毒种薯种植、全膜双垄沟播玉米、河西及沿黄灌区高效节水农业、优质林果等“四个一千万亩”工程(“四个一千万亩”工程是指:1000万亩马铃薯脱毒种薯种植,1000万亩全膜双垄沟播玉米,河西及沿黄灌区1000万亩高效节水农业,1000万亩优质林果。);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扩大节水灌溉面积,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建设750万亩高标准梯田,提高农田产出能力,扩大特色农产品种植面积,发展壮大草食畜养殖业和现代制种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和其他服务业,鼓励和扶持优势农产品出口,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45%。

    (四)金融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发行人主要涉及证券业和信托业)

    1、我国金融行业的现状

    自1998年我国启动金融改革以来,我国社会资金融通逐渐摆脱仅依靠信贷资金的局限,打破原有的投资决策体系和资金行政分配制,通过经济杠杆调节投资规模和资金流向,逐步形成了规模庞大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金融租赁市场。

    2006年-2011年我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规模及交易量

    数据来源:wind资讯

    随着资本市场参与主体的不断增多,我国资本市场规模不断增大。截至2011年底我国股票总市值为214,758.09亿元,债券托管量为213,575.97亿元;与此同时,交易活跃程度大幅提高,2011年我国股票成交量和成交额分别为33,692.76亿股、418,774.85亿元,201债券交易量为632,556.46亿元。

    2、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

    未来几年,我国将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继续鼓励金融创新,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宽货币市场广度和深度,增强流动性管理功能;深化股票发审制度市场化改革,规范发展主板和中小板市场,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扩大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加快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国际板市场;积极发展债券市场,完善发行管理体制,推进债券品种创新和多样化,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推进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健康发展,规范发展私募基金市场;加强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完善市场法律法规;继续推动资产管理、外汇、黄金市场发展。这将进一步完善我国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促进我国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3、甘肃省金融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甘肃金融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全国仍处于相对落后的水平。2011年末甘肃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8,460.9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8.39%。同年年末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8,394.04亿元,增长17.97%,其中,单位存款余额3,892.71亿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4,231.41亿元,增长17.68%。2011年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736.2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5.34%。同年年末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5,468.81亿元,增长23.36%。2011年年末全省共有境内股票上市公司24家,比上年末增加2家。同年年末股票市价总值为1,045.52亿元,比上年末下降19.76%;发行、配售股票筹集资金109.04亿元,比上年增加103.76亿元。

    “十二五”期间,甘肃省国内生产总值预计年均增长12%,到2015年达到7,5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年均增长20%以上,五年累计投资总规模30,000亿元。为充分发挥金融对当地经济的促进作用,甘肃省将继续支持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发挥主导作用,保持信贷规模持续扩大和中长期贷款快速增长;吸引金融机构来甘肃设立分支机构,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地方中小银行;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发展壮大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鼓励发展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全面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发展;进一步培育发展保险市场,积极调整业务结构,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多种形式,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拓展金融服务业。这将为甘肃省金融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二、发行人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的地位

    1、有色金属行业

    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金川集团是我国有色金属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要生产镍、铜、钴、铂族贵金属、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产品、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化学品等,被誉为中国的“镍都”。金川集团已形成了年产镍15万吨、铜40万吨、钴1万吨、铂族金属3,500公斤、金8吨、银150吨、硒50吨及280万吨无机化工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其中镍产量居世界第四位,钴产量居世界第二位,铂族金属产量居国内第一位,铜产量居国内第三位。

    2011年该公司进出口贸易总额达48亿美元,占甘肃省贸易总额的67%。生产有色金属及加工材79万吨,同比增长19%。其中镍产品13万吨、铜产品52万吨、钴产品6,675吨、铂族金属2,504公斤、黄金3,516公斤、白银220吨、精硒70吨;有色金属加工材产品14万吨,同比增长20%;生产化工产品246万吨,同比增长19%。2011年该公司成为甘肃省首家营业收入突破千亿的企业,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92位、制造业第34位、有色冶金及压延加工第2位。

    2、电力行业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甘肃电投是甘肃省最大的国有电力投资公司,控股或参股了甘肃省绝大部分的电源点。甘肃电投主要业务涉及电力项目投资和电力生产、房地产开发和铁路项目投资。

    截至2011年年底,甘肃电投控、参股建成及在建电力项目39个,35个建成,4个在建。权益装机容量为484.45亿千瓦,可控装机容量为288.82万千瓦,其中火电、水电和风电装机容量分别为133.00万千瓦、135.72万千瓦和20.10万千瓦。2011年该公司在甘肃省内权益发电市场中排名第一,占18.34%的份额,领先第二名大唐集团1.97个百分点。2011年该公司可控发电量128.20亿千瓦时,占全省发电量的12.16%,在甘肃省控股市场份额排名第三。

    3、农业行业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甘肃农垦是甘肃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企业。甘肃农垦主要从事农作物及特种药材的种植、深加工及销售,以及酒类、乳制品、水泥、硫化碱等产品的制造及销售。

    经过多年努力,甘肃农垦现代化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截至2011年垦区已建成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家,省级12家;“千元田”和“双千田”面积53.5万亩,其中“双千田”19.7万亩,敦煌农场建成“万元田”;垦区节水农业面积达到30万亩,垦区农机数量达到1万台,农机总动力达到50万千瓦。在现代化农业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甘肃农垦也实现了快速发展。2011年该公司啤酒花年产量为1.01万吨,同比增长4.16%;啤酒大麦产量为2.31万吨,同比增长2.39%;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2.6万亩,生产商品薯5.5万吨,种薯5,800万粒,全粉1,230吨。2011年该公司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马扎罗、莫高XO、莫高冰酒荣获“中国轻工精品展金奖”,“莫高”品牌入围“2011年度华樽杯中国酒类十大最具全球竞争力品牌”、“2011年度华樽杯中国葡萄酒品牌价值第四”。

    4、金融行业

    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华龙证券是甘肃省省属唯一一家综合类券商,在甘肃省具有领先地位。华龙证券于2011年完成了新一轮的增资扩股,目前注册资本215,339万元,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研究咨询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固定收益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在北京、上海、深圳、重庆、杭州、无锡、乌鲁木齐、合肥、西安和兰州等主要城市设有34家经营机构;在北京设立了投资银行专业分公司。华龙证券控股甘肃陇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并发起设立了华商基金管理公司。华龙证券在2012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中为BB。2012年3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2011年度保荐工作最佳进步奖”。

    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甘肃信托是甘肃省唯一一家金融信托机构,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得到了省内投资者的认可与支持,形成了一定的区域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甘肃信托主要业务包括金融信托业务、证券投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2011年末甘肃信托自营资产123,758.40万元,信托资产2,588,228.91万元,其中集合类信托资产194,928.55万元,单一类信托资产2,193,625.07万元,财产权类信托资产190,560.95万元。2011年度已清算结束集合类信托项目12个、32,835万元,加权平均实现年化收益6.2%;已清算结束单一类信托项目17个、226,796.19万元,加权平均实现年化收益12.05%。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资源优势

    发行人所在的甘肃省矿产资源十分丰富。据《2010年全国主要矿产资源储量通报》统计,在已查明的矿产中,甘肃省资源储量名列全国第1位的矿产有12种,居前5位的有29种,居前10位的有58种。

    此外,根据甘肃发展年鉴2010年统计,甘肃省能源种类较多,除煤炭、石油、天然气外,还有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其中,石油可采储量为6亿吨,天然气探明储量31.57亿立方米,集中分布在河西玉门和陇东长庆两油区。甘肃省煤炭预测储量为1,428亿吨,已探明125亿吨,保有资源储量120亿吨,煤炭资源集中分布于庆阳、华亭、靖远和窑街等矿区。甘肃风能资源丰富,总储量为2.37亿千瓦,风力资源居全国第5位,可利用和季节可利用区的面积为17.66万平方公里,主要集中在河西走廊和省内部分山口地区,河西的瓜州素有“世界风库”之称。甘肃省是我国太阳能最为丰富的三个区域之一,各地年太阳总辐射值大约为4,800至6,400兆焦/平方米,其中河西西部、甘南西南部是我国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按现有利用水平测算可开发资源量约为520万吨标准煤/年。

    2、区域垄断地位优势

    发行人作为甘肃省大型国有独资企业,致力于为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促进甘肃基础设施建设优势企业和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因此也得到了甘肃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公司在资源以及项目获取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先选择权;在有色金属、电力、农业、铁路等产业居区域垄断地位,在金融业行业居明显的领先地位。

    在有色金属行业,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金川集团拥有世界著名的超大型多金属共生硫化镍铜矿床,已探明资源量5.2亿吨,目前保有矿石资源量4.3亿吨,其中镍金属保有资源量450万吨,铜金属保有资源量近300万吨,钴金属保有资源量13万吨。镍金属储量居国内第一,列世界同类矿床第三位,铜金属储量居国内已开发铜矿的第二位;钴金属保有资源量、铂族金属储量和可开发利用的钴资源储量均居国内首位。

    在电力行业,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甘肃电投及甘肃汇能获得甘肃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十一五”38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中的干河口第五风电场和北大桥第四风电场等项目。

    在铁路建设行业,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甘肃电投受甘肃省政府委托,参与为兰渝(兰州至重庆)、兰新(兰州至新疆)铁路第二双线甘肃段、宝兰(宝鸡至兰州)铁路客运专线甘肃段、敦煌至格尔木铁路甘肃段、兰州至临夏等合作铁路项目的甘肃省政府出资者代表,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受股东权益。

    3、甘肃强劲的经济发展势头优势

    依靠丰富的资源优势,尽管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甘肃省经济仍保持平稳较快增长。2011年甘肃省全年实现生产总值5,020亿元,比上年增长12.5%,比全国平均增速9.2%高出3.3个百分点。2011年甘肃省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180.24亿元,比上年增长40.16%,远高于全国平均增速23.6%。2011年全年甘肃省公路运输完成货物运输周转量647.41亿吨公里,增长23.53%,比全国平均增速18.3%高出5.23个百分点。2011年全年甘肃省公路运输完成旅客运输周转量265.07亿人公里,增长20.41%,比全国平均增速11.4%高出9.01个百分点。2011年甘肃省大口径财政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别为933.62亿元和450.3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28%和27.37%。

    “十二五”期间,甘肃经济预计年均增长12%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甘肃经济强劲的发展势头,为发行人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区域环境,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4、国家政策扶持优势

    201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指出:甘肃是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战略通道,在全国发展稳定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局,是构建西北地区生态屏障、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维护大局稳定、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举措。

    《若干意见》明确了甘肃发展的战略定位:西北乃至全国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基地、有色冶金新材料基地和特色农产品生产与加工基地。同时强调:要加快建设能源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农产品生产与加工等产业基地;鼓励重点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支持金川集团发展镍、钴、铜与贵金属精深加工;在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同时,积极发展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战略产业;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重点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农场。

    2011年7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2年3月12日,财政部与甘肃省政府共同签署《推进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备忘录》。财政部表示将积极落实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在甘肃省新能源和有色冶金新材料基地、西北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全国旱作农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产品与加工基地、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和创新示范区、“两个共同”示范区等建设中,给予大力支持。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家对甘肃社会经济发展的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发展将迎来重大的历史机遇,也为发行人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

    发行人作为大型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主要通过投资控股、参股等形式支持甘肃省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国有资本战略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目前公司主要业务涉及有色金属、电力、农业、证券以及信托等业务,各项业务具体由金川集团、甘肃电投、甘肃农垦、华龙证券、甘肃信托等子公司负责。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由有色金属、农业、电力、证券以及信托等业务构成,2009-2011年营业收入分别为6,921,132.82万元、9,347,877.17万元和11,890,700.00万元。具体如下:

    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收入及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工业产品销售近年来增长较快,2011年达到1,107.36亿元,主要由有色金属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和有色金属商品的贸易两部分组成,其中有色金属商品的贸易由2009年的358亿元增长至2011年的542亿元。

    (三)发行人发展规划

    发行人将以推进甘肃经济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为己任,以“金融先导、创新投资、产业升级、员工发展”的“四位一体”发展战略为重点,通过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和环境,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力争用5年时间,将公司建设成省内最大、西北地区最具竞争力的综合性控股集团。公司具体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全面建成集地方金融服务、多产业投资和股权经营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国有投资公司,为甘肃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养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融资服务,力争公司净资产达到1,000亿,形成400亿直接融资能力,推动工业强省战略的深入实施和甘肃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为了完成上述战略发展目标,发行人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推进金融创新和服务,提高融资规模与质量。以划转的省属国有资产产权为基础,整合省内优质资源,创新融资方式,扩大融资规模,做好金融服务,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增加项目储备,做好项目评估,加强项目策划,特别是整体性、综合性、系统性的重大项目策划,积极推动资本运作,合理控制投资风险,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有效对接和协调发展实现投资价值。

    第二,促进金融与产业结合,提升投资价值。创新企业投资方式,统筹兼顾,按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短期、中期和长期投资收益合理分配的原则,做好项目储备 、策划、投资和运作。公司将以策划重大投资项目为主,带动区域经济整体推进;积极扶持中小企业,促进甘肃省产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实现“投资促进产业、产业带动投资”的良性循环,提升投资价值。

    第三,促进以人为本,实施人才兴企。为确保公司使命和愿景的实现,公司实施以人为本,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兴企、团队协作的人才战略,运用最新人力资源开发理论,根据人才多层次物质和精神需求,建立优秀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新机制,营造人才成长、发展的新环境。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概况

    发行人2009年-2011年的财务报表由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国浩审字[2012]701A3163号)。本文中2009年-2011年财务数据均来源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在阅读本文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2009年-2011年的财务报表。

    发行人2009年-2011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发行人2009年-2011年主要财务指标表

    备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应收票据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7、净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净资产平均余额

    8、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9、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

    10、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

    二、发行人财务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2009年-2011年资产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二)营运能力分析

    发行人2009年-2011年主要营运能力指标表

    (三)盈利能力分析

    发行人2009年-2011年主要盈利能力指标表

    (四)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2008年-2011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表

    (五)现金流量分析

    发行人2009年-2011年现金流量主要数据表

    单位:万元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1、发行人于2009年8月25日发行了金额为100亿元、期限为5年期的200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09甘国投MTN1)。

    2、发行人子公司甘肃电投于2011年3月24日发行了金额为15亿元、期限为7年期的中期票据(11甘电投MTN1);于2012年4月24日发行了金额为14亿元、期限为7年期的中期票据(12甘电投MTN1)。

    3、发行人子公司金川集团于2010年4月22日发行了金额为10亿元、期限为3年期的201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0金川MTN1);于2010年4月22日发行了金额为7亿元、期限为3年期的201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10金川MTN2);于2011年6月10日发行了金额为28亿元、期限为5年的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1金川MTN1)。

    4、发行人子公司甘肃农垦的控股子公司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了总额为8亿元中期票据,并于2011年3月16日发行了首期金额为4亿元、期限为3年的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1亚盛MTN1)。

    5、发行人子公司甘肃省农垦于2012年1月6日发行了总额为8亿元、期限为7年期的公司债券。

    6、发行人于2012年7月31日发行了总额为25亿元、期限为3年期的2012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公告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企业(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合计的待偿还债券余额为194亿元,占2011年底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33.3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合计的待偿还债券余额为219亿元,占2011年底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37.60%;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企业(公司)债券待偿还余额为16亿元,占2011年底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28%。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投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8亿元,其中6.4亿元用于兰州至重庆(兰渝)铁路项目,1.6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表

    注:权益投资额=774亿元×24.2%(发行人的持股比例,详见募集说明书中的项目法人介绍)=187.31亿元

    二、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8亿元,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进行支配,实行专款专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统一纳入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进行管理。

    (二)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按照安全性、收益性原则,公司建立了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有效控制了投资规模和工程成本,保证了投资建设项目的规范运行。为加强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建设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公司对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工程跟踪审计、工程决算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

    同时,发行人还与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及合作协议》,约定:发行人应根据《募集说明书》及该协议的规定在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国家发改委下发本期债券发行核准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开立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有权依据《募集说明书》及该协议的约定,监管本期债券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偿债资金的归集、划付;监管银行发现发行人的对监管账户中资金的使用违反《募集说明书》及该协议约定的,有权要求其改正,并通知债权代理人。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偿债计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偿债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此外,公司将设立偿债资金专户,通过对该账户的专项管理,提前准备债券利息和本金,以保证按期还本付息。

    (一)设立偿债资金专户

    (下转A15版)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360,000.00100.00%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6,576.00100.00%
    甘肃省工业交通投资公司68,433.00100.00%
    甘肃汇能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0.00100.00%
    甘肃省节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0.00100.00%
    甘肃国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50.00100.00%
    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01,819.0592.58%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80,000.0058.55%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政府出于调整全省金融产业布局,进一步强化证券业对实体经济服务力度的需要,有将公司持有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8.06%股权划至甘肃省国资委直接持有的计划,但目前尚在研究探讨阶段,待 事项明确后公司将及时公告。)215,339.0048.06%

    业务板块2011年2010年2009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工 业11,073,62993.13%8,735,75193.45%6,309,46991.16%
    农 业217,0371.83%160,6551.72%340,1074.91%
    电 力342,8232.88%227,5412.43%185,8662.69%
    金融业63,8110.54%65,1660.70%79,3881.15%
    其 他193,4001.63%158,7641.70%6,3030.09%

    项 目2011年2010年2009年
    资产总额16,121,890.4613,546,395.0510,278,619.21
    其中:流动资产6,850,583.055,975,568.154,793,688.10
    非流动资产9,271,307.417,570,826.905,484,931.11
    负债总额10,297,474.328,808,591.316,531,822.55
    其中:流动负债5,411,982.534,811,242.413,507,790.21
    非流动负债4,885,491.783,997,348.903,024,032.34
    所有者权益5,824,416.154,737,803.753,746,796.66
    营业收入11,890,700.009,347,877.176,921,132.82
    利润总额491,257.86414,514.17300,792.99
    净利润409,919.05350,996.23250,937.2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5,807.17221,037.94170,829.77

    项 目2011年末/年度2010年末/年度2009年末/度
    流动比率11.271.241.37
    速动比率20.610.530.71
    资产负债率363.87%65.03%63.55%
    应收账款周转率450.4252.0133.22
    存货周转率53.082.983.36
    总资产周转率60.800.780.81
    净资产周转率72.252.201.95
    销售毛利率810.01%9.14%7.16%
    总资产收益率92.76%2.95%2.95%
    净资产收益率107.76%8.27%7.08%

    项 目2011年末/度2010年末/度2009年末/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资产总额16,121,890100%13,546,395100%10,278,619100%
    其中:流动资产6,850,58342.49%5,975,56844.11%4,793,68846.64%
    长期应收款909,9995.64%921,5146.80%571,9195.56%
    长期股权投资1,611,59110.00%1,092,7948.07%663,9386.46%
    固定资产4,004,52224.84%3,192,46223.57%2,762,74226.88%
    在建工程1,179,5817.32%1,104,3768.15%673,7526.55%
    无形资产710,2994.41%669,6284.94%473,3974.61%
    负债总额10,297,474100%8,808,591100%6,531,823100%
    其中:流动负债5,411,98352.56%4,811,24254.62%3,507,79053.70%
    长期借款2,474,55824.03%2,254,14625.59%1,459,47822.34%
    应付债券1,645,55315.98%1,170,02813.28%1,000,02815.31%
    长期应付款620,9846.03%506,1185.75%507,0987.76%
    所有者权益5,824,416100%4,737,804100%3,746,797100%
    资产负债率63.87%65.03%63.55%

    项 目2011年末/度2010年末/度2009年末/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0.4252.0133.22
    存货周转率(次)3.082.983.36
    总资产周转率(次)0.800.780.81
    净资产周转率(次)2.252.201.95

    项 目2011年末/度2010年末/度2009年末/度
    营业收入(万元)11,890,700.009,347,877.176,921,132.82
    净利润(万元)409,919.05350,996.23250,937.2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45,807.17221,037.94170,829.77
    销售毛利率10.01%9.14%7.16%
    总资产收益率2.76%2.95%2.95%
    净资产收益率7.76%8.27%7.08%

    项 目2011年末/度2010年末/度2009年末/度
    流动比率1.271.241.37
    速动比率0.610.530.71
    资产负债率63.87%65.03%63.55%

    项 目2011年末/度2010年末/度2009年末/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14,411,346.1711,087,754.768,593,383.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14,040,236.9811,151,239.698,322,118.42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71,109.19-63,484.94271,264.8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839,309.37313,996.54174,978.3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2,745,259.891,625,422.292,367,914.01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905,950.52-1,311,425.75-2,192,935.6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5,175,383.903,939,680.043,868,416.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3,388,629.042,368,622.251,323,011.68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786,754.861,571,057.792,545,404.9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4,872.41196,136.22623,728.68

    项目名称项目批复情况总投资额权益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占投资总额比重建设状态
    兰州至重庆铁路项目用地批文:国土资预审字〔2008〕229号

    环评批文:环审〔2008〕269号

    774亿元187.31亿元6.4亿元3.4%在建
    补充营运资金-- 1.6亿--
    合 计- 8亿元--

      发 行 人

      主承销商

      二〇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