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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及直销渠道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公告
    2013-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3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泰信现代服务业
    基金主代码29001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2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泰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泰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申购起始日2013年3月8日
    赎回起始日2013年3月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3年3月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3年3月8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3年3月8日

    注:基金定投、转换业务仅限本公司直销渠道。本基金其他代销渠道业务开通时间以本公司发布公告为准。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基金转换、定投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柜台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按照《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收取,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费率按认购金额递减,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1.50%
    100万≤M<500万1.20%
    M≥500万每笔1000元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中心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享有费率优惠,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投资金额(M)投资者通过银联电子支付、天天盈、易宝通、民生银行网上交易申购费率
    M<100万0.6%
    100万≤M<500万0.6%
    M≥500万1000元/笔

    投资金额(M)投资者通过农行 、建行、招行、交行卡网上交易申购费率
    M<100万1.2%
    100万≤M<500万0.96%
    M≥500万1000元/笔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份额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5%。并假定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62元。则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100,000/(1+1.5%)=98,522.17元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100,000-98,522.17=1,477.83元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单位净值=98,522.17/1.062=92,770.4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定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62元,则可得到92,770.40份。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持有时间赎回费率
    1年以下0.50%
    1年(含1年)- 2年0.25%
    2年以上(含2年)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采用“份额赎回”,赎回金额为按照实际确认有效的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三:某投资人赎回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小于1年,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62元,则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62=10,620元

    赎回费=赎回总额×赎回费率=10,620×0.5%=53.10元

    赎回金额=10,620-53.10=10,566.90元

    即: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1万份,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62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566.90元。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构成。

    1、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出基金赎回费。

    2、转换申购费补差: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按照转入金额(不含转出基金赎回费)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补差费。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人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5.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后(包括该日)。

    6.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8.基金转换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①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②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③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④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若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⑤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⑥补差费用=Max{(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0}

    ⑦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⑧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公式中的“转出基金申购费”是在本次转换过程中按照转入金额重新计算的费用,仅用于计算补差费用,非转出基金份额在申购时实际支付的费用。

    例:某投资者欲将10万份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以下简称“泰信增强收益A”)(持有365天内)转换为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信蓝筹精选”)。泰信增强收益A对应申请日份额净值假设为1.020元,对应申购费率为0.8%,对应赎回费率为0.1% 。泰信蓝筹精选对应申请日份额净值假设为1.500元,对应申购费率为1.5% 。则该次转换投资者可得到的泰信蓝筹精选基金份额计算方法为:

    ①转出金额=100,000.00×1.020=102,000.00元

    ②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02,000.00×0.1%=102.00元

    ③转入金额=102,000.00-102.00=101,898.00元

    ④转入基金申购费=101,898.00/(1+1.5%)×1.5%=1,505.88元

    ⑤转出基金申购费=101,898.00/(1+0.8%)×0.8%=808.71元

    ⑥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1,505.88-808.71=697.17元

    ⑦净转入金额=101,898.00-697.17=101,200.83元

    ⑧转入份额=101,200.83/1.500=67,467.22份

    9.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出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转换。

    10.各基金的转换申请时间以其《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15:00以前撤销,超过交易时间的申请作失败或下一日申请处理。

    11.基金转出的份额限制以其《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12. 投资者在全部转出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自动将投资者待支付的收益一并结算并与转出款一起转入目标基金;投资者部分转出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份额时,如其该笔转出完成后剩余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元人民币为基准计算的价值不足以弥补其累计至该日的基金收益负值时,则该笔基金转出申请视作全部转出。

    13.投资者在转出泰信旗下非货币基金份额时,若剩余基金份额低于该基金最低份额要求,则对其做强制转出处理。

    14.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交通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5)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中心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下限为100元。

    2、 定期定额投资其他业务以本公司直销中心业务规则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 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60

    联系人:王睿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021-38784566 400-888-5988

    公司网站:www.ftfund.com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成街4号院1号楼305、306室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010-66215978

    传真:010-66215968

    联系人:王睿

    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与民田路交界西南新华保险大厦1308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0755-33988759

    传真:0755-33988757

    联系人:史明伟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银行、中国中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航证券、信达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东海证券、大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龙证券、万联证券、浦东发展银行、上海证券、华安证券、国都证券、平安证券、五矿证券、中信银行、数米基金、国金证券、恒泰证券、海通证券、齐鲁证券、华宝证券、山西证券、交通银行、中信证券、江海证券、光大证券、安信证券、国信证券、广州证券。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2、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确定,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即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收益分配基准日、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988或 (021)38784566了解详细情况。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