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信托东山再起,其实只是源自与房地产信托之间此消彼长的简单原理。但不可否认的是,“稳增长”的政策背景仍在推高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投资对资金的需求
⊙记者 邹靓 ○编辑 张亦文
2月最后一周,基建信托蛰伏两个月之后重新登上集合信托发行市场榜首,看似东山再起的一个小小举动,其实只是源自与房地产信托之间此消彼长的简单原理。但不可否认的是,虽然在银监会463号文的重压之下基建信托自2012年12月以来偃旗息鼓,但是“稳增长”的政策背景却仍在推高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投资对资金的需求。
而对于投资者来说,即便是没有政府明确担保的基建信托,借由财政“暗保”或是融资地资金参与的非常手段,也可以等同于隐含政府信用。业内人士这样评价:只要信托机构以合适的方式寻得与政策妥协的平衡点,那么基建信托仍然大有可为。
融资需求推动
2012年,地方政府因融资平台限制和土地财政吃紧而催生大量融资需求,当年信托资金对基础产业的配置比例从一季度的21.85%一路升至四季度的23.62%,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同比增幅分别达到222.29%和270.27%。根据用益信托最新发布的基础产业信托市场年度发展报告显示,当年有56家信托公司发行了基础产业信托,机构参与度高达86.15%。
去年11月,银监会针对基建类信托进行窗口指导;12月末,463号文发布,明令禁止公益性项目通过信托融资以及政府担保承诺。1月开始,基建类信托发行应声而落。
“然而,2013年基础建设项目融资的需求仍然存在。”用益信托研究员王利表示,2012年银行信贷渠道对地方政府平台融资进行限制,促使融资需求涌向了基建类信托,而根据2012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仍然是短时期“稳增长”的主要手段,政府投资热情不减,融资渠道却已收窄,地方政府对基础建设的融资需求依然巨大。
“地方政府融资的一种出路是借道债市融资,这种方式资金成本较低,但是操作耗时较长且同样要符合政策规定。券商、基金目前还没有发行类似信托项目的经验,短期来看,不管是融资方还是投资方,仍然寄希望于基础产业信托产品能够有所突破,寻得与政策妥协的平衡点”,中融信托一资深信托经理这样说。
2012年,中融信托以368.3亿元的发行规模位列基础产业信托发行第二位,仅次于中信信托。
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
1、2两月,基建类信托相比其他类型集合信托的发行明显放缓,不少信托公司在463号文出台后紧急暂停了前期开发项目。项目虽然暂停了,但是发行始终还要继续。
基建类信托与其他类型的产品相比,在收益方面并不具有优势,其最大的“卖点”是基于投资者对其政府背景的信任。而这,也是信托公司寻求突破的关键。
“据我所知,近期发行的很多基建类信托仍然附有政府担保承诺,只不过不再写入产品说明书,但实际上地方政府有另复函给信托公司承诺把信托融资所需本息纳入同期财政预算,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以偿还信托本息。”一国有信托公司副总表示。
另一种更为隐蔽却实用的非常手段是,信托公司与融资方事先拟定非正式协议,由融资方协助信托公司,在融资方项目所在地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筹措,某些项目甚至要求有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参与投资。
“这么做的好处是,一旦项目后续还款出现问题,当地投资者总能更早发现问题,并给当地政府施压促使问题更快获得解决。”安信信托一信托经理告诉记者,这一做法几乎已是信托公司通用的做法,而在463号文发布之后,“项目所在地筹资”的比例也随之提高,有的项目40%的资金都在当地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