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特定时期过渡形式
银行理财高管回应质疑
“资金池”
属特定时期过渡形式
⊙记者 陈俊岭 ○编辑 张亦文
近期,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再度引起市场关注,而备受各方诟病的则是其期限错配的“资金池”。对此,多家银行理财部高管集体回应,银行理财“资金池”属于特定时期过渡形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庞氏骗局”无关。
“目前对资金池还没有一个定义,他实际上是银行理财产品向资产业务管理转型过渡期的一个过渡形式。”谈及银行理财“资金池”的运作模式,光大银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张旭阳在日前举行的财富管理50人论坛上回应称,其投资组合管理与收益,并不依赖新的投资者认购,也与庞氏骗局没有什么关系。
在张旭阳看来,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与投资标的并非一一对应,有助于其风险的有效分散。“即便其中几个项目无法兑付,这对于整个投资组合的影响也仅仅1%到2%,这样投资者也能够承担。”此外,“资金池”也并非全不透明,其纳入央行社会总量工具,同时也向银监会报告。
无独有偶,中国建设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张铮也认为,“资金池” 是特定时期的一个产物,存在其合理性。张铮给出的理由是,由于理财规模在月末、季末往往波动较大,如果不采取资金池的方式,不仅从管理精力上难以顾及,而且在资产选择也确有困难。
尽管多位银行理财部负责人对“资金池”的合理性进行辩解,但近年来银行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特别目前普遍采用的“资金池”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银行资产的风险,这也成为监管层对银行理财监管的重点。
中国农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彭向东表示,从资金池拆分上,银监会要求每一期产品对应相应资产组合,如果资金池大量存在,不利于同期客户的资产隔离。以彭所在的农行为例,他们正尝试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进行差异化营销,比如对中低风险的产品,可以在柜台或网银销售,而对于中高风险的产品,则必须在网点销售,并将销售过程全程录像,以避免日后纠纷。
民生银行私人银行部副总裁李文也建议,控制风险最重要的就是要卖对对象,并对不同的理财产品的风险进行分级,严格按照风险等级卖给不同的人。此外,银行还需加强对投资人的风险教育,让投资人了解什么样的产品有什么样的风险。
“为什么近年来银行理财发展如此之快,因为银行理财提供了社会大众所需要的一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工商银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罗金辉表示,银行理财产品是中国资产管理发展的早期阶段的一个雏形,因此他仍带有很多传统金融服务很多特征,比如“资金池”,但银行理财并非“影子银行”,他们全部在有效的监管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