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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服务有重点 业务创新开新局
    2013-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刘明康

      金融业要帮助我国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金融新政指导下,有几件事亟待金融支持,也大有可为。一是贸易融资和新型供应链建设。二是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各类基金和资产管理工作,依托多元资本市场建设,一定能在我国未来的五大文明建设中开创新局面,争取主动权

      ⊙刘明康

      

      金融改革开放作为整个国家发展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历经三十多年,迄今已取得巨大成就。特别是在过去的十多年内,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定不移地推进和完成了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金融改革,金融业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成功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有力支持和促进了我国经济能率先恢复健康发展速度。

      近来,金融新政配合十八大的新要求推出了新的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在努力开新局的时候,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一切新举措的根本,还是要让金融业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而要达到这一目的,不仅要重视系统内在法规和标准要求上,做到互相的协同一致和高度配合,也需要重视财税改革、各个产业部门的改革深化协同配套推进,更需要人才和内控与监管的协同建设,这样才能持续健康,少走弯路。

      我今天着重讲服务实体经济的问题。近年来,我们面临的全球金融危机和全球经济恢复发展不确定性因素仍在增加,而国内经济转型、过剩产能调整压缩压力不断增大,节能减排任务十分紧迫。要帮助我国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金融新政指导下,有几件事亟待金融支持,也大有可为。

      一是贸易融资和新型供应链建设

      由于国内外市场需求的挑战,我国贸易融资和供应链的建设需要银行业认真考虑加强代理行建设,在国内推行由国际商会最佳惯例指引下的信用证做法,以确保真实贸易得到银行科学融资支持,消灭三角拖欠和大幅减少欺诈犯罪,也可以由此促进东、中、西地区之间的贸易繁荣发展。

      在充分把握和了解客户及客户业务基础上,资产管理业务可以率先大规模恢复以真实贸易应收账款的代收和保理业务,支持企业的生产流通周转。对从事实业的中小企业应当在基于现金流的正确做法上给予企业较长时间的信用额度循环便利,不受贷款规模按短周期的控制。

      新兴的创新型小企业应当得到风险投资资本(创投)和天使基金的认真遴选,而我们的天使创投和PE(私募股权基金)以及兼并收购为主的杠杆收购基金(buyout fund)应当有不同侧重点的、有所区别,各自有自己特色的战略定位建设。除buyout fund外,金融各业应当也有可能对我国过剩产能的积极主动调整发挥巨大作用。

      二是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

      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欧美对工厂排放大量 SO2,进而又形成酸雨,对大批湖、河、森林和人类健康造成的严重损害等问题进行研究,人们发现行政命令控制的方法以及刚性一刀切收碳税的做法远不如排污总量限制与交易机制(Cap & Trade)来得成功。在及时立法和政府市场联手推出市场机制后,美国在16年内发电量增长了37%的同时,而SO2 排放总量减少了40%,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下降了48%,欧盟则通过欧洲排放交易体系每年从生态项目获取了300亿欧元的收益。

      发展这种配额(allowance)和补偿抵消(offset)的工作及交易机制已在我国七省市进行了试点。各地均已成立了相关的交易所。在这种碳排放和污染排放交易中,各类基金、证券公司、各类经纪商、资产管理公司、评级公司、信托公司的专业服务大有用武之地。

      在全球经济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挥之不去和雾霾气候、土地重金属污染、污水等事件引发的社会反响等多重挑战面前,我们一定要坚持市场的机制建设,把碳交易、排污权交易和碳金融、绿色金融服务进行深度融合。能做到这一点,我们的各类基金和资产管理工作,依托多元资本市场建设,就一定能为我国在未来五大文明建设中开创新局面,为我们取得领先权、主动权。做好这项服务,非常实在,很有潜力。前提是两个,一个是法律和标准,另一个是坚持市场机制。

      要注重完善金融创新中风险防控和实现金融稳定的法制基础。法制比文件更能管根本、管长远、管得细,使业者方向更明,使消费者信心大增,使比赛规则更清。完善许多领域中的法规是我们金融创新,基金进与出、大财富管理能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前提。根据中国的特色,我们要在准确把握需求的前提下,探索市场专家和法学界专家共同开展具有前瞻性的金融立法实践,抓紧推动相关建章立制的规划立项工作,努力为各种市场试验积极提供依法监管和机构本身依法合规实践的制度保障。

      要注意完善风险防控体制,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开展更宽泛领域的金融创新试验。现在从业者迅速增加,健全的内控和合规组织以及长效机制是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的基本保障。我们不能过度管制,但也不能放松必要的监管。必须注重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和合作机制,把同一类产品与服务和创新置于统筹一致、规范合理的监管之下。

      这里,工作协调,信息共享和联合处置的机制,对当前交叉性金融创新业务,发现重大系统性风险隐患和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十分重要,强化企业内控为主,加强对准金融机构、场外交易市场的适度监管,建立共享信息上的风险多维监测、评估和经验交流,逐步形成合理的预警体系,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持我国基金业乃至整个金融行业,活力充沛,不断进步。

      (作者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银监会前主席,本文是他在“2013中国私募基金年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