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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3-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3—006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农业银行)。

      天津市华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8亿元,该公司负责公司双港新家园项目的建设。根据该公司的经营需要,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申请办理借款29,000万元人民币,用该公司项目土地抵押和本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华亨公司以津南区双港镇118#地块土地作为抵押物,抵押金额8,000万元,本公司用和平区贵阳路吉利花园B区1-4号楼3-4层房地产(评估价值31,189万元)为其29,000万元借款的剩余部分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为21,000万元,担保期限3年。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天津市华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98,200万元人民币。

      2、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西藏信托)。

      天津市华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8亿元,该公司负责公司双港新家园项目的建设。根据该公司的经营需要,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借款20,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用密云路等10处经营性资产10655.27平方米(评估值为24,002万元)为其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为20,000万元,担保期限2年。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天津市华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18,200万元人民币。

      第1、2项议案还需提请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3—007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天津市华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和平支行申请借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市华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亨公司)。

      ●担保人名称: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公司为华亨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借款提供21,000万元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前本公司为华亨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77,200万元。由于华亨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所以本次担保未要求华亨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43,2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4,221,438,640.41元的57.61%。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3年3月6日召开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为华亨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申请办理借款29,000万元人民币,用该公司项目土地抵押和本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华亨公司津南区双港镇118#地块土地(认定价值25,468万元),其中该公司以项目土地抵押额8,000万元,本公司用和平区贵阳路吉利花园B区1-4号楼3-4层房地产(评估价值31,189万元)为其29,000万元借款的剩余部分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为21,000万元,担保期限3年。上述担保还需提请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1 名称:天津市华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 注册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久隆街168号(双港科工贸产业园区203室A区14号)

      2.3 法定代表人:李越

      2.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5 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

      2.6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2.7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子公司。

      2.8被担保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华亨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37,596.77万元,负债总额157,891.88万元,股东权益合计79,704.89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295.11万元。

      截止2012年9月30日,被担保人华亨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51,793.82万元,负债总额168,420.96万元,股东权益合计83,372.85万元,1- 9月份实现净利润3,667.96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签订的《抵押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3.1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3.2 担保期限:自签署日起3年;

      3.3 担保金额:人民币21,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华亨公司做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建设本公司双港新家园项目,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项目前景良好,自身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本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可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上述担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本公司即将密切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根据实况采取针对性的处置措施。因此,审议同意公司用和平区贵阳路吉利花园B区1-4号楼3-4层房地产为华亨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借款29,000万元人民币,除项目土地抵押外,其剩余部分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为21,000万元,担保期限3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43,2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4,221,438,640.41元的57.61%,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201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津华审房评字第2013013号)。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3—008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天津市华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市华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亨公司)。

      ●担保人名称: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公司为华亨公司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借款20,0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前本公司为华亨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98,200万元。由于华亨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所以本次担保未要求华亨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63,2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4,221,438,640.41元的62.35%。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3年3月6日召开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为华亨公司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借款20,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用密云路等10处经营性资产10655.27平方米(评估值为24,002万元)为其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为20,000万元,担保期限2年。上述担保还需提请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本公司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1 名称:天津市华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 注册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久隆街168号(双港科工贸产业园区203室A区14号)

      2.3 法定代表人:李越

      2.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5 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

      2.6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2.7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子公司。

      2.8被担保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华亨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37,596.77万元,负债总额157,891.88万元,股东权益合计79,704.89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295.11万元。

      截止2012年9月30日,被担保人华亨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51,793.82万元,负债总额168,420.96万元,股东权益合计83,372.85万元,1- 9月份实现净利润3,667.96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抵押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3.1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3.2 担保期限:自签署日起2年;

      3.3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华亨公司做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建设本公司双港新家园项目,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项目前景良好,自身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本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可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上述担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本公司即将密切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根据实况采取针对性的处置措施。因此,审议同意公司用密云路等10处经营性资产10655.27平方米(评估值为24,002万元)为华亨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为20,000万元,担保期限2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63,2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4,221,438,640.41元的62.35%,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201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津天元房评字F(2013)第068号)。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3—009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3年3月22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3月22日下午13点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13年3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农业银行);

      2、审议公司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西藏信托)。

      注:以上2项议案内容分别刊登在2013年3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请各位股东查阅。

      七、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公司证券部。

      八、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

      邮政编码:300050

      联系电话:022-23317185

      传 真:022-23317185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剪裁报纸或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