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3-00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3年2月25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3月7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8人(包括独立董事8人),董事长孙建一,董事邵平、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王开国、胡跃飞、陈伟、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共17人到现场或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董事李敬和因事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孙建一行使表决权。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罗康平、车国宝、肖立荣、王岚、王毅、曹立新到现场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建一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第四季度呆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2012年第四季度呆账核销出账金额折人民币62,743,820.98元。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2012年12月31日)》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2年度,本行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3,402,701千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4,910,496千元。
依据上述利润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本行2012年度作如下利润分配:
1、本行法定盈余公积余额已超过实收资本的50%,暂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按照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1%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1,833,781千元。
经上述利润分配,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行盈余公积为人民币2,830,459千元;一般风险准备为人民币13,632,932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076,715千元。
3、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本行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除上述法定利润分配外,拟以本行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123,350千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0元(含税),派送红股6股。本次用于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70,970千元,派发红股人民币3,074,010千元,共计人民币3,944,980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9,131,735千元,用于补充资本金,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预案须经本行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预算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管理办法(试行)》(财金[2010]16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最长不得超过10年的规定,以及保监会《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保监发[2012]8号)对保险公司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最长不得超过10年的规定,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集团”)现任外部审计师服务年限期满,依据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审计机构招标选聘工作。我行作为总资产占比超平安集团50%的子公司,同步参与了此次会计师选聘招标。
2013年度审计机构招标选聘工作已经完成,根据招标结果,同意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师,审计报酬总额合计为人民币910万元。同时,为做好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过渡工作,仍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2013年第一季度季报执行商定程序,审计报酬为人民币40万元。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发放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执行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一致同意本议案。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蔡丽凤女士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蔡丽凤女士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上述任职需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一致同意本议案。
蔡丽凤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8日
附件:蔡丽凤女士简历
蔡丽凤女士简历
蔡丽凤女士,1958年4月出生,于1981年在英国城市大学进修,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当选为英国电脑学会特许会员,2009年被邀为香港银行学会名誉专业财富管理师。
1978年1月至1979年12月,担任Armitage Ltd(香港)程序编写员/系统分析师;1980年1月至1980年9月,担任ICL(香港)系统工程师;1982年2月至1993年12月期间,先后担任IBM中国(香港)管培生、系统工程实习生、助理系统工程师、系统工程师、系统工程顾问、系统工程经理;1994年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先后担任香港和澳门花旗消费银行科技部系统开发主管、汉口中心分行经理、信用卡商户关系团队经理、直营及国际个人银行主管、区域销售经理、消费银行直营银行部董事;2004年11月至2010年6月,担任香港花旗银行分行销售及分销部董事;2010年7月以来,被花旗银行派驻到中国,担任广发银行副行长(零售银行)。
蔡丽凤女士与平安银行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 2013-00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平安银行第七届监事会于2013年3月7日下午在总行大楼32楼西式会议厅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会议由邱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邱伟、罗康平、肖立荣、车国宝、王岚、王毅、曹立新共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监事会关于本行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监事会关于本行2012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的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