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热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3月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披露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在这一方案中,包括铁道部、新闻出版总署、卫生部等在内的相关部委被撤并,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将减少4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将减至25个。不过相比于政府机构改革,议案中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的提法更受关注。
⊙本报两会报道组 ○编辑 毛明江
转变政府职能:下放事权
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撤掉4个正部级单位,并组建了新的机构部门。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表示,这都是针对当前市场和整体竞争、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现在采取成熟一个解决一个,把很复杂的机构改革调理成分步进行,承认机构改革是个过程,针对性很强。
周伯华指出,这次机构改革体现了多调职能、少动机构,保持机构相对的稳定性。我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涉及的经济工作、社会管理,进入到今天是矛盾孵化期。如果采取很快很大的步子,要实现稳中求进的总原则就很难。做到稳中求进,就做到了改革的相对稳定。“多调职能,少动机构,这是非常稳妥的改革方案。”周伯华表示。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有几个提法很重要。”全国政协委员、商务部副部长江增伟表示。他指出,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把职能转变放在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地位。强调减少行政审批,非常具体。比如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对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企业是一个利好消息。
“国务院机构改革实质性的突破是真正转变职能。”江增伟表示。过去的机构改革就是强调机构减一个、增一个,此次改革则重在职能的调整和基本理念,把宪法和法律作为政府职能的基本原则,作为更高的要求,这是依法行政。
对于政府职能的定位,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发改委主任李春洪指出,政府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制定统一的市场规则,合理地分配资源,并强化市场监管,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效率的提升;通过完善社会基本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机会公平和底线均等,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把政府的职能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既避免政府过度管制和包揽一切的旧模式,又防止泛市场化带来的社会不公、社会不和谐问题。
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突出企业主体地位
与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相对应的,则是要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指出,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有三点非常值得关注:一是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二是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审批事项;三是减少资质资格认定。
“这三条太值得欢迎了。”马蔚华表示。他指出,这样可以充分发挥企业自身的作用。实际上,如果一个企业治理结构和运行很合理的话,政府可以少操很多心。在这个问题上,减少行政审批是完全合乎规定的。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发改委主任李春洪则指出,企业是创造财富的主体,也是市场的主体,必须充分尊重企业的主体权,政府应当减少对企业的不恰当干预,要进一步开放市场,减少垄断和壁垒,让企业真正成为转型升级的主体,让市场真正成为提高经济效率的主体,处理好政府宏观调控与发挥市场机制的关系。
政府职能转变重在落实
全国政协委员、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表示,此次机构改革的重点放在职能转变上,而职能转变需要一个过程,方向是对的。下一步具体的措施要跟进,要真正做到落实,则是这次转变职能的最关键点。“不在于文件,而在于后续的实施,目前来看后续任务还很重。”陈东征表示。
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脱离其他系统单独运行,需要相关配套工作及时跟进。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学部副主任马庆钰说,现在编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执行机构和人员太弱、服务机构和人员太弱、一线人员和机构太弱、实际工作机构和人员太弱,以及领导职数和虚设机构的设置无法可依,应当结合大部门制改革实现编制管理的科学规范和法制。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政协主席何立峰建议在进行政府职能转变的同时,也要推进政府事权和财权的分开,进行财税体制改革。
而具体到财税体制改革,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发改委主任李春洪建议进一步完善分税制,在国家税制体制框架内出台机制,建立地方税收体系的政策措施,鼓励培育建立地方主体税种,推动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体系和税源结构,对地方的税率调整应该给一定的主体权。划分好中央和地方的财政责任和义务,减少专项财政转移支付,降低乃至取消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