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内容
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方案提出,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著作权管理等。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同时,不再保留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记者 梁敏 ○编辑 毛明江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其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著作权管理等。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的牌子。不再保留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对此,三网融合专家吴纯勇分析认为,此次整合背后的逻辑,一方面是广电、新闻出版都担负着“舆论阵地”等作用,属性相似,合并的话有助于理顺内部关系,整合资源;另一方面可加快产业化步伐,就像近年来,广播电台并入电视台成为广播电视台,未来可能外延不断扩大,电视台、电台、报纸、互联网等一体化。
吴纯勇曾任工信部电信研究院三网融合项目特约高级顾问,此前不久,他还曾专门就地方文化厅(局)和广电局等单位的合并、整合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
与此前大家普遍关注的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和文化部合并共同组建“大文化部”的改革方案不同,此次文化部门整合仅涵盖了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大文化”的体制改革,准备还不成熟,预计“十二五”期间都不会成立大文化部。不过,业内人士认为,文化领域的机构改革最终目标仍是实现大文化制、统一管理。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整合是大文化整合迈出的关键一步。
实际上,在地方,大文化部门整合已经先行展开。根据吴纯勇的调研,迄今全国共有210多家地级市、自治州、盟、地区、林区、开发区完成了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广电局等部门的整合,部分地区同时还将体育局、版权局、旅游局进行了整合,整合的新部门多数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外挂牌。
“十二五”规划明确将文化产业发展为支柱性产业。因此,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扶持出版、影视等文化传媒企业做大做强,文化体制改革和相关主管部门职能转变,有利于减少政府对文化企业的行政干预,加快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从目前情况来看,新闻出版与广电的整合,将使文化传媒产业的整合阻力减弱。拥有资金和融资优势的传媒集团有望通过跨行业、跨媒体重组迅速做大,多元化经营的大传媒集团有望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