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位律师
携手助中小投资者维权
携手助中小投资者维权
2013-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徐锐 ○编辑 邱江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行将来临之际,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再度成为外界关注焦点。记者最新获悉,针对近年来个别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等环节存在的虚假陈述问题,本报投资者维权志愿团的十名律师将从即日起公开征集中小投资者进行维权,呼吁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拿起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完善、投资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从已结案的东方电子、科龙、大庆联谊、银广夏等案来看,一些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资者都得到了不错的赔偿。但亦不可否认的是,对于中小投资者个体而言,其在证券民事赔偿诉讼过程中面临着法律经验少、证据获取难、索赔效率低等现实困难,进而影响运用诉讼维权的积极性。此次志愿团进行的维权征集活动,正是在上述背景下作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等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认定有罪且判决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后,权益受损的投资者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本报维权志愿团成员、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郑名伟律师表示,以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作为索赔依据,目前已认定江苏三友、彩虹精化、武昌鱼、鲁北化工、佛山照明等十家上市公司在过往年度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在相关时限内买入并遭受投资损失的中小股民,满足一定条件后均可提出索赔。对于有意索赔的投资者,可凭借相关交易凭证与律师进行沟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