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
提示性公告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
提示性公告
2013-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3-013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3月9日接到公司股东曹若欣先生通报:
曹若欣先生自2013年3月7日至2013年3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4,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截止2013年3月8日,该股东尚持有本公司股份11,929,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
本次减持后,曹若欣先生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