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指持仓限额调升至600手
2013-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董铮铮 ○编辑 李剑锋
昨日,中金所发布《关于调整沪深300股指期货持仓限额标准的通知》,自2013年3月12日起,沪深300股指期货持仓限额标准调整为:进行投机交易的客户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600手;某一合约结算后单边总持仓量超过10万手的,结算会员下一交易日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25%。
据了解,中金所本次持仓限额调整是将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持仓限额标准由原先的300手调整至600手。持仓限额制度作为期货市场的一项基础性风险控制制度,对股指期货的平稳起步和安全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分析人士认为,持仓限额的放大,将有助于提高股指期货的流动性,增强市场的活跃度。
中国国际期货分析师周彪认为,本次只是调整了投机交易的持仓限额,说明随着A股市场的逐步复苏,股票交易渐趋活跃,投机客户对于股指期货仓位的需求也越来越多,300手的单边限仓额度已经不能满足其需要。股指期货的持仓限额提升,会吸引更多的客户来参与股指期货的交易,“市场经验证明适量的投机者会使期货的价格更趋合理”。
另外,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保险、QFII等机构投资者涉足股指期货,股指期货市场参与者的增加,300手的持仓限额已经不能满足其需求。持仓限额的调升,可满足机构投资者的需求,鼓励机构投资者进入期指市场。“市场也需要更高额度的股指期货限仓额度来匹配”,周彪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