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3-002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3月9日在上海市松江区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日以专人派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给每位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9人,亲自出席表决7人,委托出席1人,缺席1人。董事陈永红先生因工作出差原因未能参加会议;董事郭伟华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参加会议,委托董事张晋女士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延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蓝科高新与中工国际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国际项目业务,公司与中工国际拟就尼加拉瓜油料分配厂项目进行合作。合同金额计人民币5687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蓝科高新处置土地资产的议案》;
依照兰州市人民政府城市整体规划和《兰州市鼓励企业出城入园进行搬迁改造暂行办法》的要求,公司一块位于兰州市安宁区万新路338号的宗地列为规划范围(土地使用权证号:安国用(2010)第A0691号),公司拟将该资产进行处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蓝科高新符合申请配股条件的议案》;
为了加速推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申请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后,认为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规范、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公司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配股的各项规定,符合配股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蓝科高新配股方案的议案》;
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具体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4.1 配售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售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2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配股)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3 配股基数、比例及数量
本次配股以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2,000万股为基数,按不超过每10股配1.1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预计本次可配售股份共计不超过3,520万股。若本次配股实施前公司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方式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可配售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最终配售比例及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4 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配股价格:
根据刊登配股发行公告前股票市场交易的情况,在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本次配股的定价依据:
(1)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和公司的发展前景;
(3)参照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及市盈率状况;
(4)遵循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5 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的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方案后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6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本次配股所募集的资金拟投入下述项目:
(1)增资控股子公司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特种材料设备洁净车间技改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约7,513.68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资5,000万元;
(2)剩余部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如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由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为把握市场机遇,使投资项目尽早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将根据资金状况进行先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7 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实施完成后的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8 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9 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10 本次配股相关议案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配股相关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配股将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配股方案尚需在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五、审议通过《关于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其中计划5,000万元用于“特种材料设备洁净车间技改项目”,剩余部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3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了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88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2,270,176.8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7,729,823.12元。公司出具了《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配股工作合法、高效地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2)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并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具体申购办法以及募集资金规模、对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3)根据市场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金额作适当调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时机,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可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归还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4)签署本次配股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
(6)根据本次配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授权董事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8)在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内,若配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和新情况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
(9)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配售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1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确定并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在本次配股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另行发出关于召开本次配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次配股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九日
附: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附件一: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并经认真研究,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中工国际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交易的关联性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国际项目业务,近期公司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拟就尼加拉瓜油料分配厂项目进行合作。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尼加拉瓜油料分配厂项目一号安装包(三个球形储罐的制造与安装),以及该油料分配厂建设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合同金额预计人民币5000余万元。
由于中工国际与本公司同属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合作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我们经过审慎研究和独立判断,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并一致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必要性
由于合同价格由公开招投标确定,由中工国际按照工程进度的有关规定支付给公司,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在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球罐类产品的国际项目业务的范围,对提高公司影响力有着积极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国际项目业务,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交易价格由公开招投标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长华:
孙茂竹:
王正东:
2013年3月9日
附件二: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与中工国际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现就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国际项目业务,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交易价格由公开招投标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杨 蕾:
胡建民:
李旭杨:
201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3-003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3月9日在上海市松江区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日以专人派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给每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表决监事3人,亲自出席表决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蕾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蓝科高新与中工国际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国际项目业务,公司与中工国际拟就尼加拉瓜油料分配厂项目进行合作。合同金额计人民币5687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蓝科高新处置土地资产的议案》;
依照兰州市人民政府城市整体规划和《兰州市鼓励企业出城入园进行搬迁改造暂行办法》的要求,公司一块位于兰州市安宁区万新路338号的宗地列为规划范围(土地使用权证号:安国用(2010)第A0691号),公司拟将该资产进行处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3-004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为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国际项目业务,公司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就尼加拉瓜油料分配厂项目进行合作。
●关联人回避事宜: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张延丰先生、张晋女士、郭伟华先生、张春燕女士、解庆先生回避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在于进一步拓展本公司的国际项目业务的范围,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尼加拉瓜油料分配厂项目是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总包承建。
由于中工国际与本公司同属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控股企业,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合作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13年3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蓝科高新与中工国际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延丰先生、张晋女士、郭伟华先生、张春燕女士、解庆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工国际”)隶属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2051),公司注册资本:63720.3万元。法定代表人:罗艳。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经营范围:承包各类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国际项目业务,公司与中工国际拟就尼加拉瓜油料分配厂项目进行合作。该项目于2012年11月25日进行投标,并于2012年12月13日进行首次澄清,2013年1月29日,公司收到中工国际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金额计人民币5687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尼加拉瓜油料分配厂项目一号安装包(三个球形储罐的制造与安装),以及该油料分配厂建设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合同金额计人民币5687万元。
定价政策:合同价格由公开招投标确定。
交易结算:合同款项由中工国际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本公司。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在于进一步拓展本公司的国际项目业务的范围,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国际项目业务,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交易价格由公开招投标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3-005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土地资产处置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土地资产处置概述
1.公司拟对位于兰州市安宁区的一宗土地资产进行处置。
2.公司于2013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3.此项资产截止2012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13,974,164.56元。
二、拟处置土地资产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处置的这块宗地位于兰州市安宁区万新路338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安国用(2010)第A0691号,占地面积16215.80 m2(约合24.32亩),厂房、库房等建筑物建筑面积9604 m2,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值为13,974,164.56元。
三、本次土地资产处置的主要内容
依照兰州市人民政府城市整体规划和《兰州市鼓励企业出城入园进行搬迁改造暂行办法》的要求,上述宗地已被列入住宅用地规划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管理要求,上述土地资产处置须先进行评估后再进行处置。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拟就上述宗地进行处置前的立项和评估后再进行处置。
四、本次土地资产处置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土地资产处置主要是兰州市人民政府因城市整体规划的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上述宗地周边陆续开发成为居民住宅小区,不再适宜公司产品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随着公司兰州新产业化基地的建设完成,从2010年开始,公司陆续进行搬迁转移,2011年以后,公司的主要经营生产场所全部搬迁至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8号,该区域便不再开展生产活动。因此,本次土地资产处置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生产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3-006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1] 83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8,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00元。截至2011年6月15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270,176.88元,募集资金净额827,729,823.12元。
截止2011年6月1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以 “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1006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截至2013年3月8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827,729,823.12 |
尚未转出垫付发行费用(+) | 2,061,476.88 |
2011 年度利息收入(+) | 1,871,874.36 |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188,301,960.91 |
2011 年度使用(-) | 27,650,000.00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76,500,000.00 |
2011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39,211,213.45 |
2012年度利息收入(+) | 7,112,878.63 |
2012 年度使用(-) | 357,576,500.35 |
支付发行费用(-) | 2,061,476.88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3,500,000.00 |
归还募投资金 | 80,000,000.00 |
2012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63,186,114.85 |
2013年度利息收入(+) | -491.00 |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 |
2013年1-3月使用(-) | 17,608,784.23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归还募投资金 | - |
2013年3月8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45,576,839.62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支行二个专项账户;2011年8月8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议案》,(该决议已于2011年7月20日进行了披露);上海蓝滨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干巷支行二个专项账户。
截至2013年3月8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本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营业部 | 62001400001051500000 | 400,000,000.00 | -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支行 | 104518425611 | 435,560,000.00 | 992,966.51 | 活期 | |
上海蓝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 | 31001912800050000000 | 200,000,000.00 | 76,467.19 | 活期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干巷支行 | 32785018010134300 | 200,000,000.00 | 244,507,405.92 | 活期 | |
合 计 | 245,576,839.62 |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1年6月2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2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干巷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截止2013年3月8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3月8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2,772.9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113.7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113.7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重型石化装备及空冷设备研发制造项目 | - | 82,772.98 | 82,772.98 | 59,113.72 | 1,760.88 | 59,113.72 | - | 71.42% | 一期车间2012年12月投入试生产 二期车间2014年3月投入试生产 | 无 | 不适用 | - |
合计 | - | 82,772.98 | 82,772.98 | 59,113.72 | 1,760.88 | 59,113.72 | - | 71.42%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部分项目已由上海蓝滨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1年7月8日止,上海蓝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及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188,301,960.91元。2011年8月8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议案》(该决议已于2011年7月20日进行了披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正信审 (2011) 专字第010792号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1年11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8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至2012年5月15日,期限共计6个月。使用期限为6个月(该决议已于2011年11月15日进行了披露)。公司已于2012年5月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如期归还。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募投项目尚处于实施阶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在招股说明书中列示的部分设备属于非标设备,不易购买到,故部分非标设备由公司在履行相关内部批准程序需要自制或委托加工。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