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冻结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ST 美利 公告编号:2013-016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冻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控股股东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纸业)《关于股份质押冻结的函》(中纸集资法函[2013]1号):
一、 中冶纸业已将持有公司的85,258,510股份中的37,929,255股质押给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质押已于2013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登记手续,质押期自2013年3月7日至质押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二、 中冶纸业近日获悉其持有公司的85,258,510股份中的42,629,255股份已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ST美利 公告编号:2013-017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013年3月8日、11日、12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异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日,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已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电话沟通。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本公司预计2012 年盈利约2000 万元,公司2012年度实
现扭亏为盈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修订)》规定的相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 截止公告日,兴中实业已缴纳梁水园煤矿采矿权首期价款共计21000万元。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正在积极督促兴中实业加快工作进程,切实履行承诺,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每隔五个交易日发布梁水园煤矿采矿权首期价款缴纳情况的进展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在北京市签订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中冶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100%的国有股权以央企内部资源整合方式整体并入中国诚通, 公司于2013年3月8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改革[2013]92号)文件,“同意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将所属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至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相关各方正在按照上述批复内容积极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5、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正在编写《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在《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完成编制工作后及时进行公告。
6、《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