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13-012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13年3月12日(星期二)上午9时,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华能大厦公司本部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11,132,530,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55,383,440股的79.20%。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黄龙副董事长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修订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的修订。
同意:11,127,408,178 股;反对: 1,981,118 股;弃权:1,999,960 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超过了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2、《公司2013年与华能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签署框架协议,并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和联系人进行框架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同意框架协议下对有关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同意:3,913,220,946 股;反对:991,670 股;弃权:1,999,960 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与上述议案没有利害关系的非关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
三、律师见证情况
会议经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卞昊律师、杨悦莹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员签字确认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