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撤销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答记者问
■沪市摘帽公司系列访谈之十二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邱江
3月13日,ST厦华宣布,其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公司相关负责人就有关事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请简要介绍公司符合ST摘帽的基本情况。
答:经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1320.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73.42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283.21万元。根据上交所有关规定,对照公司2010年、2011年、2012年年度报告,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也不触及该条款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及时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并获核准,从而实现ST摘帽。
记者:请简要介绍公司被风险警示的过程及定向增发情况。
答:因2006年度、2007年度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08年5月5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ST厦华”。随着2008年度继续亏损,公司股票自2009年5月27日起被暂停上市。2010年2月6日,公司披露2009年年度报告,2009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209.90万元,但公司的股东权益仍为负值。为此,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厦华”,并于2010年5月14日起在上交所恢复上市。
公司2011年12月6日股东大会高票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523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9.6亿元的议案,并于2012年11月12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发行,于2012年11月28日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至此,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已由2011年的负87846万元转为正的8283.21万元。
记者:ST摘帽是否意味着公司基本面已发生根本改变?
答:公司股票本次能够获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说明公司此前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负资产转正具有积极正面意义。但是,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仅仅表示公司在这个时点上符合上交所规定的相关摘帽条件,并不意味着公司已发生什么根本性变化,毕竟公司还存在着宏观经济波动、市场需求增长放缓、国际市场新壁垒、汇率波动、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客户相对集中等风险因素。
记者:本次撤销风险警示后,公司后续是否存在因其他原因导致再次进入风险警示板的可能性?
答:截至2012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283万元,仍然较低,抵御风险能力较弱,如后续经营出现重大亏损,很可能导致净资产变为负值。从这个角度分析,应该说公司存在着再次进入风险警示板的风险。当然,公司将会继续努力,确保企业良性发展循环。
记者:请介绍一下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可能的主营业务战略调整规划。
答:自上市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即主营业务一直为彩电及配件销售。当前以及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时间,公司暂没有调整主营业务的规划。若有,公司会在第一时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责任。
长期以来,厦华一直专注于“朝阳产业”彩电业的做专、做强、做大,目前公司正战略聚焦于LED电视、3D电视、网络/智能电视、触控电视一体机、电视墙等新型显示、高效节能系列数字音视频产品领域,以及车载视听等领域。
记者:公司对于今年行业和企业发展趋势有怎样的判断?
答:关于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的基本判断是:其一,彩电业属于“朝阳”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其次,彩电行业近几年的产销规模基本没有大的变化,产品的技术更新换代也进入了一个相对平稳周期;其三,对2013年行业的发展态势总体持“谨慎乐观”。
关于企业自身发展趋势,公司的看法是:随着各种不利因素的叠加影响,企业的营收与利润增长将呈减缓态势。2013年,厦华最大的战略任务还是确保能够“持续盈利”。
记者:从年报看,厦华201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2011年度相比差异较大,是何原因?并请介绍一下公司在资金方面的相关情况。
答:公司2012年和2011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负2.06亿元、4.8亿元,二者相比的确变化较大。据经审计的年报数据显示,公司2012年度资金净流出2.18亿元,相比2011年的净流出537万元,增加资金流出2.13亿元;主要是经营性现金流出2.06亿元,资金用于偿还到期货款,应付账款减少4.99亿元。随着企业“自我造血”功能的不断增强,总体来讲,厦华目前的“资金链”正常。
相比同行其他品牌,厦华有个“先天不足”,就是资本金太少,尽管去年底做了定向增发,但目前的5.2亿元资本金也还是太少。2013年公司资金总需求计划约为20亿元,主要通过银行融资、委托贷款等方式实现。公司两大股东“华映”和“建发”近年来一直力挺厦华,通过提供委托贷款、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等方式缓解公司的运营资金压力,支持企业正常运营。
记者:无论是供应商还是客户,其前五名均占厦华比较高的比重,能否说明下这种高度集中现象?
答:的确如此。以2012年度为例,厦华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16.99亿元,占公司采购总额的71.52%;同时,厦华前五名客户的合计销售额为23.9974亿元,占公司销售总额的81.98%。
关于供应商方面,由于电视核心部件液晶面板约占整机成本的六七成,而目前全球主要的液晶面板厂商也就那几家,因此,前五名供应商占公司采购总额的七成多属正常现象,这是由公司主营业务的产品特性所决定的。
关于客户方面,近年来厦华坚持“盈利优先”的经营思路,对市场、渠道、客户等进行了相应优化,加上自身资金“短板”等因素,公司只能将有限的资源向优质大客户倾斜、聚焦。当然,公司也已注意到了客户结构有待进一步检讨的问题,正努力改善,争取在新市场、新客户的开拓方面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