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3年第3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3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
基金简称 | 南方现金增利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202301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4年3月5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基金合同》 |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 2013-03-15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 2013-02-18 至 2013-03-17 止 |
注:-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3年3月19日 |
收益支付对象 | 收益支付日在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3年3月1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3年3月19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3年3月15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13年3月15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关于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到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南方消费收益、
消费进取份额停牌的公告
根据《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已于2013年3月13日办理到期份额折算业务,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基金简称“消费收益”,基金代码“150049”)、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基金简称“消费进取”,基金代码“150050”)于2013年3月14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13年3月15日上午10:30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本基金完成份额折算后的次一交易日消费收益、消费进取复牌首日,当日即时行情显示的上述份额前收盘价分别为前一交易日上述份额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3月15日即时行情显示的消费收益、消费进取的前收盘价为上述份额3月14日的份额净值。由于消费收益、消费进取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消费收益、消费进取的基金市值在折算前后可能发生变化。
本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规则详见2013年3月6日、3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的《关于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到期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到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截至目前,除上述份额折算事项外,本基金运作正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4日
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3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南方安心保本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202213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12月21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 - |
赎回起始日 | 2013年3月18日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赎回开放日为每周一,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不予开放。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时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本基金的开放时间和开放次数,由基金管理人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在本基金的保本期内,一般不接受申购申请(包括转换转入)。特殊情况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保证人协商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后可接受申购申请(包括转换转入)。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具体开通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申购业务,具体开通申购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不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进行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本基金直销机构最低赎回份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2、本基金不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
N<1.5年 | 2.0% |
1.5年≤N<3年 | 1.0% |
N≥3年 | 0 |
注:1年为365天,1.5年为547天。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5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赎回的申请。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除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5、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6、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转换业务,具体开通转换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6 定投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定投业务,具体开通定投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2 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自2013年3月1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4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获配12中顺债(112156)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2012年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的认购。此次发行的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获配2012年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情况披露如下:
基金名称 | 券面总额(万元) |
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00 |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00 |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00 |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00 |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 3 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