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园林 公告编号:2013-006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86,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9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3月18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29号文核准,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68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2]年54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2年3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74,680,000股,后公司于2012年9月7日进行了权益分派,转增资本后总股本增至279,488,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209,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黄庆和、担任公司监事的黄建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其他股东何宇飞、深圳博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钟良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3月18日;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6,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9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5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股) | 备注 |
1 | 黄庆和 | 67,200,000 | 67,200,000 | 1、任职董事 2、冻结股份5,000,000股 |
2 | 何宇飞 | 7,680,000 | 7,680,000 | |
3 | 深圳博益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 5,760,000 | 5,760,000 | |
4 | 钟 良 | 3,840,000 | 3,840,000 | |
5 | 黄建平 | 1,920,000 | 1,920,000 | 任职监事 |
合 计 | 86,400,000 | 86,400,000 |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普邦园林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普邦园林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