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朱贵法等七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3-011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驳回朱贵法等七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13日收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嘉仲撤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朱贵法等七人关于撤销嘉兴仲裁委员会(2012)嘉仲字第109号仲裁裁决的申请,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基本情况
2012年8月28日,公司就收购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华化工”)72%股权申请仲裁事宜发布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就受让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项申请仲裁的公告》。
因《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条件不能成就,2012年12月21日,公司与朱贵法等7名股东达成协议,相关股权转让终止履行,同时,公司决定终止收购中华化工72%股权事项,终止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申请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2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收购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72%股权和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公告》。
2012年12月31日,公司向嘉兴仲裁委员会递交变更仲裁请求的申请,申请裁决确认《股权转让协议》终止履行,同时要求被申请人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朱贵法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的《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并连带返还股权转让款58,9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月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就受让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项变更仲裁请求的公告》。
2013年2月7日,公司收到嘉兴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2)嘉仲字第109号《嘉兴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2月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受让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纠纷仲裁裁决的公告》。
2013年2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议案》,决定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2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公告》。
2013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议案》,决定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撤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撤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公告》。
2013年3月9日,公司收到中华化工股东丁建胜、曹钟林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依法撤销嘉兴仲裁委员会(2012)嘉仲字第109号裁决,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1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丁建胜、曹钟林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公告》。
二、本次法院驳回朱贵法等七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相关情况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朱贵法等七名股东针对(2012)嘉仲字第109号裁决所主张的撤销事由不符合有关规定,对七名股东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支持,驳回朱贵法等七名股东关于撤销嘉兴仲裁委员会(2012)嘉仲字第109号仲裁裁决的申请。同时,本案案件受理费400元,由申请人朱贵法等七名股东负担。
由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对中华化工股东丁建胜、曹钟林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作出裁定,是否撤销嘉兴仲裁委员会(2012)嘉仲字第109号裁决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法院驳回朱贵法等七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其结果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详见2013年2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公告》上的该章节。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