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援”条件严苛
⊙记者 徐锐 ○编辑 邱江
作为城投控股的控股股东,上海城投总公司为上市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一事有了最新进展。前者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定向转让10%股权,而受让方获取该部分股权的“代价”亦可谓不菲:除满足诸多严苛受让条件外,还需承诺将持股锁定36个月。
根据城投控股今日所发公告,大股东城投总公司现已确定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所持上市公司29875.24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10%)。以最新股价6.10元计算,该部分股权市值约为18.22亿元。目前,城投总公司共持有城投控股16.61亿股,持股比例为55.61%,故上述转让事项并不会导致控股股东的变更。
在受让方资格条件方面,城投总公司共提出了七大要求,其中“门槛”最高的一条当属:意向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意向受让方或其资产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应为国内外知名企业或投资机构,并具备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和能力,在国企改制以及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被市场认可的成功案例。受让方同时应有为上市公司国际合作方面提供持续的技术和资源支持的良好能力,其品牌应具有国际知名度,截至2012年底,其拥有或管理的资产规模需超过城投控股的资产规模。依照上述表述,此次引入战略投资者或是为城投控股后续资本运作尤其是国际合作方面做“铺垫”。
除一些例行要求外,城投总公司还要求受让方提交对城投控股长期战略性的投资考虑,以及投资后对城投控股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支持并产生协同效应的完整方案。城投总公司此次“引援”工作的严谨、审慎可见一斑。
有意思的是,在城投控股股份已实现全流通的背景下,城投总公司还对受让方持股期限作出了明确要求,即要求在受让方所提交的意向书及相关资料中,需包含一份“意向受让方关于受让股份自股权交割之日起锁定36个月的承诺函”。在分析人士看来,城投总公司此举应是为了防范投机性资本的介入,通过持股强制锁定,至少在未来三年内将上市公司与受让方的利益紧紧地“捆绑”在一起。
近年来,在城投总公司的主导下,城投控股通过不断转型调整,已经形成了环境处理、地产开发和股权投资三大主业。公司在此过程中还曾分别为其环境业务、地产业务寻找到战略投资者。在此背景下,公司近年来盈利能力亦稳步提升,去年前三季度共实现净利润13.47亿元,同比大增48.85%。如今实施“让股引援”,最终又有谁能入城投总公司之“法眼”,颇值得投资者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