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两会特别报道
  • 3:两会特别报道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司封面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融资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上接A44版)
  •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2013年3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A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45版:信息披露
    (上接A44版)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3-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6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㈠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㈡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㈢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13年3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3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3月28日15:00至3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㈣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海航实业大厦16层会议室

    ㈤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3月2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委托的律师。

    ㈥公司将于2013年3月27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内容关联股东是否回避
    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1.选举田力维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李少飞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杨安平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陈滔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1.选举霍学喜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胡东山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魏锦才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徐长庆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张巍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关于与海南航空签订〈配餐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特别说明:议案一、二、三均采用累计投票制;议案二中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须取得深交所无异议意见。

    上述议案详情可在2013年3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㈠登记方式: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13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㈢登记地点: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海航实业大厦16层)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㈠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3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796;投票简称:易食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⑴ 买卖方向为“买入”;

    ⑵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第一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2.00元代表第二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其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100总议案100
    1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1.00
    选举田力维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1
    选举李少飞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2
    选举杨安平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3
    选举陈滔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4
    2审议《关于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2.00
    选举霍学喜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
    选举胡东山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
    选举魏锦才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3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3.00
    选举徐长庆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3.01
    选举张巍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3.02
    4审议《关于与海南航空签订〈配餐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4.00

    ⑶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⑷ 第1、2、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具体表决方式详见下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A投X1票X1股
    对候选人B投X2票X2股
    对候选人C投X3票X3股
    …………
    合计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特别说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的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的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与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做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全部或部分候选人。

    4、计票规则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㈡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28日15:00时至2013年3月29日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海航实业大厦16层

    邮政编码:100022

    公司电话:010-85072304;公司传真:010-85072303

    联系人:王娟、李峰

    本次会议时间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具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议 案 名 称委托数量
    一、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田力维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李少飞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杨安平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陈滔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二、审议《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霍学喜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胡东山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魏锦才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徐长庆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张巍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四、审议《关于与海南航空签订〈配餐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如本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法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