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13-002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
本公司将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签订《钻机买卖合同》,本公司同意将R5001模块钻机转让给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同意按照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关联人回避事宜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刘健先生、吴孟飞先生、李勇先生、李飞龙先生均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R5001模块钻机属闲置资产,此项交易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将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签订《钻机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公司同意将《合同》项下的R5001模块钻机所有权转让给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同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为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3.62%的股份;中海油为中国海油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之间在《合同》项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13日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3人(因涉及关联交易,仅三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其他董事无表决权,也未出席会议),实到董事3人(即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徐耀华先生、方和先生、陈全生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3位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表决,一致同意批准该项关联交易,并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第六章)。
根据《上市规则》,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无需报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于1999年9月15日在天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法定代表人:杨华,是中海油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在中国从事海上油气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是本公司所拥有的R5001模块钻机设备。
2、 R5001模块钻机于2008年建造完成, 2010年以后,无作业合同封存闲置至今。封存期间本公司按照设备库存保养项目规定,对主要配套设备进行了定期保养。
3、R5001模块钻机的主要构成包括:
(1)由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配套设计、制造的主体部分;
(2)与国外厂家订购的TDS-11SA顶驱设备、固控系统的振动筛等;
(3)本公司自购配置的少量设备等。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合同》的约定,此项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有:
1、转让总价款:上述R5001模块钻机所有权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51,500,000.00元(人民币伍仟壹佰伍拾万圆整)。
2、付款方式及期限: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后,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本公司支付转让总价款人民币51,500,000.00元(人民币伍仟壹佰伍拾万圆整),具体情况如下:
(1)R5001模块钻机的改建和陆地联调完成,并交付后,支付总价款的95%;
(2)质保期(截止于2014年11月30日)内R5001模块钻机运行正常,质保期结束后30天内,支付总价款的5%;
3、资产交接:
(1)《合同》签订后,本公司负责将R5001模块钻机运至青岛,并于2013年8月15日前完成钻机的改建和陆地联调工作,具备出海安装条件;
(2)本公司对R5001模块钻机的改建和陆地联调工作完成后,将钻机交付给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进行验收。
定价政策:
经本公司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R5001钻机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书》(天兴评报字(2013)第063号),2012年12月30日R5001模块钻机设备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69,413,058.29元,评估值为人民币50,408,510.00元。双方同意以51,500,000.00元(人民币伍仟壹佰伍拾万圆整)作为交易价格。
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由于R5001模块钻机属闲置资产,此项交易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盘活了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参考评估价格确定并无不当之处。独立董事认为该交易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该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中海油服董事会2013年第2号议案之决议;
《钻机买卖合同》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R5001钻机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书》(天兴评报字(2013)第063号)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