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两会特别报道
  • 3:两会特别报道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司封面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融资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嘉名科技有限公司
    完成清算注销的公告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2月份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
    12桂林债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海富通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  
    2013年3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A4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48版:信息披露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嘉名科技有限公司
    完成清算注销的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2月份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
    12桂林债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海富通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13-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13-002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

      本公司将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签订《钻机买卖合同》,本公司同意将R5001模块钻机转让给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同意按照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关联人回避事宜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刘健先生、吴孟飞先生、李勇先生、李飞龙先生均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R5001模块钻机属闲置资产,此项交易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将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签订《钻机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公司同意将《合同》项下的R5001模块钻机所有权转让给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同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为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3.62%的股份;中海油为中国海油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之间在《合同》项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13日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3人(因涉及关联交易,仅三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其他董事无表决权,也未出席会议),实到董事3人(即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徐耀华先生、方和先生、陈全生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3位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表决,一致同意批准该项关联交易,并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第六章)。

      根据《上市规则》,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无需报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于1999年9月15日在天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法定代表人:杨华,是中海油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在中国从事海上油气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是本公司所拥有的R5001模块钻机设备。

      2、 R5001模块钻机于2008年建造完成, 2010年以后,无作业合同封存闲置至今。封存期间本公司按照设备库存保养项目规定,对主要配套设备进行了定期保养。

      3、R5001模块钻机的主要构成包括:

      (1)由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配套设计、制造的主体部分;

      (2)与国外厂家订购的TDS-11SA顶驱设备、固控系统的振动筛等;

      (3)本公司自购配置的少量设备等。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合同》的约定,此项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有:

      1、转让总价款:上述R5001模块钻机所有权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51,500,000.00元(人民币伍仟壹佰伍拾万圆整)。

      2、付款方式及期限: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后,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本公司支付转让总价款人民币51,500,000.00元(人民币伍仟壹佰伍拾万圆整),具体情况如下:

      (1)R5001模块钻机的改建和陆地联调完成,并交付后,支付总价款的95%;

      (2)质保期(截止于2014年11月30日)内R5001模块钻机运行正常,质保期结束后30天内,支付总价款的5%;

      3、资产交接:

      (1)《合同》签订后,本公司负责将R5001模块钻机运至青岛,并于2013年8月15日前完成钻机的改建和陆地联调工作,具备出海安装条件;

      (2)本公司对R5001模块钻机的改建和陆地联调工作完成后,将钻机交付给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进行验收。

      定价政策:

      经本公司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R5001钻机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书》(天兴评报字(2013)第063号),2012年12月30日R5001模块钻机设备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69,413,058.29元,评估值为人民币50,408,510.00元。双方同意以51,500,000.00元(人民币伍仟壹佰伍拾万圆整)作为交易价格。

      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由于R5001模块钻机属闲置资产,此项交易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盘活了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参考评估价格确定并无不当之处。独立董事认为该交易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该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中海油服董事会2013年第2号议案之决议;

      《钻机买卖合同》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R5001钻机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书》(天兴评报字(2013)第063号)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