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3-010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7日发出,会议于2013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同意肖世利先生、刘曙光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分别请辞所担任的公司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工程师的议案》。同意聘任副总经理李正国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兼)。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李正国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管任职条件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聘任李正国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特此公告。
附:李正国先生简历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李正国先生简历
李正国,男,1962年出生,研究生肄业,高级工程师。曾任泰格林纸集团永州15万吨系列包装纸项目常务副指挥长、总工程师,沅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泰格林纸集团怀化40万吨制浆项目开机调试总指挥,泰格林纸集团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1月至今担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