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授权集团财务公司进行资金管理事项的说明
一、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情况
2013年3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 [2013]1号、 [2013]2号和 [2013]3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公司存在如下问题:(1)公司在授权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进行资金管理时未与对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2)公司授权集团财务公司对公司账户进行资金管理,影响了上市公司的独立性;(3)公司授权集团财务公司资金管理事项及授权期间发生的资金往来,未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以上问题,河南证监局决定:(1)要求公司董事长年大明等人员接受监管谈话;(2)要求公司对授权集团财务公司资金管理事项及授权期间资金往来情况做出公开说明,并向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致歉;(3)对公司予以警示;(4)要求公司向河南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03号)。
二、公司授权集团财务公司进行资金管理的情况
集团财务公司由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设立,为通用技术集团下属企业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自2011年6月起,公司授权集团财务公司对其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中信银行(以下统称“直联银行”)所开立的授权账户进行资金管理,具体包括:(1)资金归集:集团财务公司可将直联银行授权账户中超过留存金额的资金,划转到授权方在集团财务公司开立的一般结算账户中统一管理,并按银行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集团财务公司累计归集本公司资金216660.19万元,支付存款利息109119.28元,截至2012年12月30日,公司已停止该项业务;(2)资金汇划:集团财务公司根据授权方发出的相关交易指令,将资金汇划至授权方的直联银行账户或非直联银行账户内,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集团财务公司累计下拨资金216660.19万元。(3)贷款情况: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公司共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2.5亿元人民币。截至2012年12月30日,公司共支付贷款利息18376676.88元。目前,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贷款尚有2.5亿元人民币。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在通用技术集团财务公司开立账户进行存贷款、结算的说明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04号)。
三、公司整改计划
公司对决定所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传达。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研究整改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按要求于2013年3月30日前向河南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同时公司将认真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在此向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致歉。
特此说明。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