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两会报道组 ○编辑 龚维松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创新发展日新月异,无论是市场产品还是体制机制完善,都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证券法自2006年实施以来,其部分条款逐渐与当前资本市场发展的环境不适应,有必要进行新一轮修订工作。
两会期间,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许多代表委员以及上市公司负责人均提出了修订证券法的相关提案及建议。他们认为,当前已经具备了启动修订证券法的条件和时机。
与此同时,记者获悉,去年证监会开展了证券法实施情况的评估,形成了关于证券法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送审稿和修改证券法的建议报告,形成了下一步修改完善证券法的基本方向和重点内容。
其中,关于证券法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送审稿以及修改证券法的建议报告是证监会经系统梳理40家单位近300万字的评估意见,评估报告从适应证券市场改革创新发展的需要出发,明确提出了证券公开发行制度、证券私募监管、债券市场发展、场外市场建设、非公众公司监管以及市场对外开放等方面的制度完善的思路建议,形成了下一步修改完善证券法的基本方向和重点内容。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桂敏杰认为,现行证券法是2005年修改的,但近年来市场不断发展,已出现了一些不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的地方。
例如,证券法适用范围过窄,许多新出现的衍生产品在其中并无体现;证券法主要针对公开市场,尤其是公开发行市场,私募市场也需要通过法律予以规范;证券法的法律规范总体上对债券市场的规范不多,已不适应债市发展需要。同时,当前监管部门大力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执法,但违规成本偏低,监管机制的不适应仍困扰整个监管工作。
而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上市一部主任欧阳泽华则联合6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修改证券法的议案,建议从十四方面重点修改完善证券法,包括扩大法定证券种类的范围、建立完善发行制度等。
业内专家认为,当前资本市场发展面临着体制制度性的制约,证券法的修订则为解决这些问题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不仅为资本市场体制机制创新提供宽松的环境,同时为资本市场产品的创新助推动力,打开更为广阔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