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能力不足
保监会对三险企亮红牌
保监会对三险企亮红牌
2013-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卢晓平 ○编辑 枫林
幸福人寿、长城人寿、昆仑健康因为偿付能力不足,昨晚被保监会亮出监管函,分别对其采取暂停增设分支机构或停止开展新业务的监管措施。
据悉,幸福人寿2012年四季度末实际资本为4.36亿元,最低资本为9.08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8.06%,属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长城人寿2012年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3.34%,属于偿付能力充足Ⅰ类公司。而昆仑健康保险公司2012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2.68%,属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但考虑到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注册资本相关事宜正在办理之中,根据监管规定,也暂停公司增设分支机构。
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核心,也是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关键所在。保监会一直对此高度重视。保监会去年发布《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计划用3至5年时间,形成一套既与国际接轨、又与我国保险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