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报传媒 编号:临2013-006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3月13日下午14:00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补偿协议>补充协议》
2013年1月1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购资产交易方盛大娱乐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将《补偿协议》中约定的补偿金上限提高为“在补偿期内,累计补偿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玖亿陆千万元(RMB960,000,000)”。2013年1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将其在《补偿协议》第五项下的担保责任同步由人民币7亿元提高至人民币9.6亿元。
为完善法律程序,确保公司及公司公众股东利益,2013年3月13日,公司与Shanda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Limited、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冬旭、陈明峰、张蓥锋等各方同意,根据上述《承诺函》内容,对2012年12月18日各方签订的《补偿协议》中涉及“补偿金上限”及“履约保证金”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及补充约定,签订本次《<补偿协议>补充协议》。其中,将补偿金上限修订为人民币玖亿陆仟万元(RMB960,000,000);将补偿支付方式修订为“若当年度的补偿金足以从尾款中抵扣,则由公司从尾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确认入账。若当年度的补偿金不足以从尾款中抵扣,且累计不足以抵扣部分与尾款之和未超出约定的补偿金上限,则盛大娱乐应于当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电汇/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将当年度补偿金不足以抵扣部分金额支付至尾款存放账户中,公司从尾款存放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确认入账。”浙报控股同意对《补偿协议》及本补充协议项下盛大娱乐需要对公司承担、但未能及时足额支付的补偿款项及其他违约责任,承担担保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