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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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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3-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3-001

      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对其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最高担保额6,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本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人民币8,850万元(含本次担保),其中5,500万元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3,350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2012年3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2年4月6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授信壹亿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用于洪城环保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授信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人民币。近日,洪城环保与贷款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编号:兴银赣业务四部流字第20130003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期限为壹年,根据银行信贷工作的需要,洪城水业为洪城环保提供担保,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赣业务四部高保字第20130003号),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998号北楼301室

      法定代表人:史晓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股东情况:洪城水业占洪城环保注册资本的100%;该公司为洪城水业全资子公司。

      洪城环保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额资产265,826.86万元,负债总额181,775.84万元,净资产 84,051.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38%,实现净利润5208.99万元(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最高担保额6,000万元人民币)。

      3、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壹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担保系为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在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公司担保未与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何渭滨先生、章卫东先生和李良智先生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独立董事认为:该项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该担保有利于进一步确保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为该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人民币8,850万元(含本次担保),其中5,500万元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3,350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20%。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