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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3-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3020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3年03月14日相关媒体刊登了题为《露天煤业10亿欠款涉嫌利益输送 公司资金非常缺乏》的文章,文中对以下事项提出了质疑:

      (一)公司关联方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关联方涉嫌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变相利益输送。

      (二)2012年公司总应收账款为13.1亿元人民币,其中关联方占比为81%;2011年公司总应收账款9.98亿元人民币,关联方占比为98%;2010年公司总应收账款为4.43亿元人民币,其中关联方占比为95%。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认为上述情况与事实不符,针对上述质疑澄清如下:

      (一)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关联交易金额也在预计范围之内,不存在超预计或未履行审议、披露程序的情形。

      (二)公司关联方收入占比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目前对外销售客户包括大、中型电厂客户和市场煤客户,其中大、中型电厂客户多数是关联方(市场煤客户和少数大、中型电厂为非关联方),这些关联方大部分在公司的销售半径内,而且大部分是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前的老用户,发生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所以导致公司因与大、中型关联电厂交易形成关联方收入占比较大的情形。

      (三)公司关联方应收账款占比与关联方收入占比不匹配主要是因为公司煤款结算方式所致。公司对市场煤客户实行预收款方式结算,即:先付款、后发货。公司对于大、中型电厂客户,实行压月结算,即:当月挂账、次月回款,但是由于煤炭市场不景气压月也不能及时结算,所以导致公司关联方应收账款占比较大,与关联方收入占比不匹配。

      2012年公司总应收账款余额为13.3亿元人民币,其中关联方占比为81%;2011年公司总应收账款余额为10.2亿元人民币,关联方占比为97%;2010年公司总应收账款余额为4.5亿元人民币,其中关联方占比为92%。从公司近两年的实际销售情况来看, 2012年末与2011年末相比关联方应收账款占比呈下降趋势,主要是2012年12月份销售给关联方的收入比例较同期降低所致。(上述应收账款数据为合并表数据)

      三、公司对投资者的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