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3-027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21。
2013年3月15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96,463,407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7.08% |
(三)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王为钢董事长授权,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荐董事冯国东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收购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框架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票196,463,407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票196,463,407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票196,463,407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