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3-010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3年3月1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表决和通讯表决(外地董事)相结合进行。会议由杨振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本人出席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蒋小红、苏文俊、王彦武,公司高管陈伯球、刘永交、成定强列席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召开程序、方式均无异议,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超额募集资金本息共计310,715,563.79元全部取出,作如下安排:将200,000,000.00元存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开设的专户(账号:368100100100512130);将14,485,563.79元存入公司原已开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县支行的专户(账号:585958290715),各专户均相应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将96,230,000.00元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一次会议决定用于归还公司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而先行垫付的流动资金。
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管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其它募集资金存管专户不变。
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成定强先生经办变更专户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杨振先生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
2. 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