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3-00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2,200,689股(以下“有限售条件”均指“与股改相关的限售条件”)。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3月2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8年5月12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8年7月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8年7月8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为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作出业绩承诺:保证重组后,公司2008年度在资产交割日后的月均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800万元(假设资产交割日为2008年1月1日,则2008全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9,708.07万元),2009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2,181.47万元,2010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5,000万元。若重组完成后,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每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数,三安集团将用现金向公司补足上述差额部分。
公司2008年度(2008年6月底才办理完毕资产交割手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5.50万元、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15.11万元、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926.50万元。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连续三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都高于了三安集团在重组时作出的承诺,故已履行完毕承诺,并且履行情况良好。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三安集团承诺:三安集团所持公司5,429.70万股法人股自追加对价履行完毕或确认追加对价无需履行之日起获得流通权,并自该日起按照“锁一爬二”的规定安排股份上市;2008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三安集团承诺: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日起,其所持54,297,000股法人股在36个月之内不上市流通或转让。已按承诺执行,履行情况良好。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时 | 截至有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 |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剩余有限售 流通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54,297,000 | 23.16 | 238,906,800 | 16.54 |
2009年9月,公司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50万股,股本变为277,684,949股;2010年3月,公司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的方案,公司变为555,369,898股;2010年10月,公司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100万股,股本变为656,369,898股;2011年5月,公司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股方案,股本变为1,444,013,776股。经过上述方案的实施,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改限售股份238,906,800股。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持有本公司限售股份的股东履行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三安光电相关股东均切实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三安光电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2,200,689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3月20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单位:股)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238,906,800 | 16.54% | 72,200,689 | 166,706,111 |
合 计 | 238,906,800 | 16.54% | 72,200,689 | 166,706,111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股东名称 | 原持股数(股) | 现持股数(股) | 差异数(股) | 差异原因说明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54,297,000 | 238,906,800 | 184,609,800 | 资本公积金转增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家持有股份 | |||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238,906,800 | -72,200,689 | 166,706,111 | |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 ||||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 ||||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 ||||
8、其他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238,906,800 | -72,200,689 | 166,706,111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205,106,976 | 72,200,689 | 1,277,307,665 |
B股 | ||||
H股 | ||||
其他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205,106,976 | 72,200,689 | 1,277,307,665 | |
股份总额 | 1,444,013,776 | 0 | 1,444,013,776 |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3-00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3月15日上午10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由公司董事长林秀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董事会及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并聘请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就公司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事项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申请文件。
目前,由于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情况,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商议,决定终止公司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申请文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聘任王庆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王庆先生(个人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附:个人简历
王庆,男,36岁,大学学历,历任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武汉信博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律部经理、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中心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