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3-007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3年3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www.xjbz.gov.cn)刊登了《众和拟投资78亿元在和静建设镁材料产业园》;2013年3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刊登了《新疆众和“接洽”菱镁矿 78亿巨额投资引质疑》
●经核查,截至目前公司未签署任何投资协议,未形成投资计划,目前也不存在与新疆和静县人民政府筹备签订投资开发协议的情形
一、传闻简述
2013年3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刊登了《众和拟投资78亿元在和静建设镁材料产业园》:“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就哈勒哈特菱镁矿投资开发事宜正与和静县积极接洽,该公司拟投资78亿元在该县建设镁材料产业园;目前,和静县正积极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签订投资开发协议,明确项目推进时限等事宜,并积极配合企业加快完成深加工项目选址和加快矿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落实事宜”;随后,第一财经日报进行了跟踪报道。上述传闻在股吧等进行了传播。公司董事会对传闻进行了核查,并做澄清说明。
二、澄清说明
为支持公司新材料产业战略发展,公司积极实施优势资源洽谈,具体由公司矿产资源部门负责实施。公司矿产资源部门近期与新疆和静县人民政府就哈勒哈特菱镁矿进行沟通、交流,但截至目前公司未签署任何投资协议,未形成投资计划,目前也不存在与新疆和静县人民政府筹备签订投资开发协议的情形;公司后期若对哈勒哈特菱镁矿进行投资,将严格履行投资审批程序,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